[2004-09-18] 趙燕被毆案延下月開審
【本報訊】據《法制晚報》17日消息:17日早晨,負責中國公民趙燕刑事訴訟的美國紐約西區助理檢察長馬丁.雷德菲爾德在接受採訪時稱,按照美國法律程序,趙燕的案件已經進入第二階段,原定9月20日在紐約聯邦法院開庭已經取消了,初次法庭辯護將於10月1日進行。
辯護律師提動議後改期
據一直關注趙燕案件的美國《僑報》記者介紹,9月20日開庭是美國警察洛德斯首次接受調查時確定的審理日期,這次安排到10月1日審理應該是洛德斯的辯護律師提出了臨時動議後,法官才變更日期的。
雷德菲爾德也證實了這種說法。他說,臨時動議可以是多種形式,辯護律師可以說他們的證據收集未完成,或對方證據收集不合法等,所以整個審判程序將持續至少六個月到一年。美國法律制度是基於無罪推定,這樣才能保證個人有能力保護自己。
雷德菲爾德還告訴記者,應洛德斯的律師要求,洛德斯將於10月1日正式在法庭抗辯,下一次審理是在11月5日。
另外,在10月1日之前,辯護律師可以向法庭提交臨時動議,申請延期審理,所以10月1日只是一個暫定日期。如果法官拒絕採納臨時動議,審判則進入到更高一級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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