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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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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5] 「秀女競選」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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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靜晶

 無線近期大收佳作《金枝慾孽》,成了街談巷議的話題。亦惹來談論的,是該劇某次宣傳活動,劇中藝員一些不恰當的行為。

 事緣一眾演員,包括黎姿、林保怡、陳豪、鄧萃雯等,出席一個名為「共迎中秋慶團圓」的活動。活動中,藝員與現場觀眾打成一片,玩多項遊戲。其中一個環節,名叫「秀女競選」。

 參選的小女孩,輪流被林保怡和陳豪嗅聞腋窩,測驗體味。此舉,美其名是「宮中規矩」,但兩位男演員並非真太監,嘩眾奪得哄堂笑聲;但有否反思行為其實不雅至甚?

 《金枝慾孽》的靈感,來自金易和沈義羚筆下的《我在慈禧身邊的日子——宮女談往錄》。這書對於宮中日常起居,不乏詳細敘述,例如,宮女不吃魚、蝦、韭菜、b、蒜,怕出虛恭(放屁),更怕身腥口臭。臭宮女,不能靠近主子,只幹粗活。入宮時被發覺異味者,不獲取錄。

 然而秀女,有異於宮女,前者難保不會貴為妃嬪,甚至母儀天下之皇后;入宮果真會讓閹人用鼻亂聞?有商榷餘地。《宮女談往錄》未有提及選拔秀女之「審臭」,是用老宮女的鼻子,還是太監們的鼻子。

 無論秀女典故如何,廿一世紀的今日,大庭廣眾嗅女孩腋窩,甚為不雅。報章刊出相關照片,亦有機會抵觸「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遭受檢控。淫褻及不雅的定義,包括暴力、腐化和可厭。列此類別之物,不得公開發布、或售予未滿十八歲人士。

 公然嗅小妹妹胳肢窩,冠上任何似是而非的理由,仍屬狡辯。姑勿論是否涉及淫褻,至少亦達不雅及可厭之程度。蕭芳芳的「護苗」組織,花了多年心血,致力教育孩子「說不」,拒絕他人作出冒犯要求;「嗅腋窩」事件,與世界力倡之「保護兒童」氣候,背道而馳。

 外國曾有民事訴訟案例,電視台播放「特殊」劇情卻疏忽警告字眼,結果讓孩子「有樣學樣」模仿劇情而釀成災禍。承擔了巨額賠償,電視台自此留心警告字眼。除節目播放警告語,宣傳活動亦不能掉以輕心。

 電視台對藝員之即興娛樂,須作出適當指引,慎防孌童狂徒,用「選秀女」借題發揮,而負上金錢也難彌補的罪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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