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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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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7] 長毛敗訴 要納稅人付堂費

 【本報訊】「長毛」梁國雄司法覆核申請敗訴後,立法會秘書處要求梁國雄支付堂費,但「長毛」卻聲稱,立法會秘書處以公帑打這場官司是應該的,更稱立法會秘書長索取堂費是「可恥」的。言下之意,即是要用全港納稅人繳稅的公帑來支付這場因為他「玩麻」而進行的官司的堂費。夏正民法官則未決定梁國雄需要付出多少訴訟費。

 代表立法會秘書處的資深大律師郭慶偉在夏正民法官宣讀判詞後表示,由於秘書處使用的是公帑,故要求向梁國雄取回是次訴訟費。

 梁國雄卻立刻在庭上高呼:「1元啊!」。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則表示,律政司不會就訴訟向梁國雄索取任何訴訟費。

月入八萬卻叫窮

 雖然成為立法會議員後,梁國雄每月將有高達8萬元的薪酬,另加各項實報實銷的津貼,但他卻向夏正民「呻窮」,聲稱倘要他支付這場官司的訴訟費,他可能要申請破產,做不成議員。他更稱,自己沒錢,願意用1元支付堂費。

 梁國雄其後在記者會上稱,立法會秘書處「應該以公帑來支付這場官司的費用,因為這場訴訟涉及公眾利益,又與立法會有關」,更聲稱當局「以錢壓我」。他又指自己無意上訴,「因為沒有錢」。

 立法會秘書處回應,是否由梁國雄支付訴訟費,最終要由法庭決定。發言人強調,完全無意圖藉此令梁國雄破產或者做不成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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