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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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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7] 病人權益會責醫局不負責任

 【本報訊】病人權益協會幹事彭鴻昌質疑,出錯的實習醫生為何要帶病工作?又認為實習醫生的工作應該要有人去監管。他批評醫管局將責任推卸予實習醫生,是不負責任。「沒有一個監督人員去覆核實習醫生所做的工作,以及在報告未出之前,再下令進行第3次輸血,這些情況令到病人輸錯血的情況嚴重下去。而醫院將所有責任推卸給實習醫生身上,對於該名醫生是不太公允的。」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醫科學生畢業之後,在實習期間都會有醫生監管他的工作,但抽血是簡單的工作,一般情況都不會有其他醫生進行覆檢。不過,他認為,醫管局有需要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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