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7] 特稿:實習醫生犯錯 上司脫責
本報記者 羅瑩芝
威院輸血事件調查小組清楚指出,事故由一名實習醫生的人為錯誤所致,建議院方向他發出嚴重警告信。醫院方面更指出,若然該實習醫生再涉及其他事件,院方便會終止其僱用合約。然而,有反映認為涉事實習醫生的上司毋須受罰,有「將個責任推晒落實習醫生身上」之嫌。
中大跟進評估教導
負責實習醫生事務的中大醫學院副院長鍾國衡表示,認同有關建議,指醫學院方面會就今次事件作出紀律行動,除發出嚴重警告信外,還會密切監督該名實習醫生和作跟進教導,從而評估其是否符合執業醫生的註冊資格。他指該實習醫生仍然是中大的學生,也沒有被院方解僱。
對於實習醫生上司毋須負責任,身兼威院行政總監的馮康認為,事件處理手法沒有不公平。他指出,該實習醫生也同意事件錯在自己的疏忽,而其上司既沒有誤診病人,也沒有犯上管理錯誤。他說:「管理層的責任有3方面--監督、培訓和工作量控制,調查小組考慮到該實習醫生有足夠的培訓和監督,工作量也沒有過大,故其上司毋須為事件負責。」
前線醫生聯盟主席尤芳智回應,事件實屬好罕見的意外,而實習醫生辛苦亦是事實,不過就威院了解情況,該實習醫生的確沒有依循指引。「你可以話院方冇畀到佢充分休息,工作環境唔理想,但係最終責任都要由個實習醫生去負,唔可以話醫管局推卸晒搵責任。」
至於該實習醫生的前途,他指大學最終決定只發警告信,然而「對搵工一定有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