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3] 74%人贊同限最高工時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一項調查發現,有74%受訪者贊成立法規定最高工時及超時補水,超過一半受訪者認為,若果設立最高工時規例,應該不適用於專業人士、行政及管理人員。民主黨建議,本港應分階段實施最高工時,每周不高於44小時,首先在飲食、保安、零售、批發等行業推行。
倡周工作44小時以下
民主黨在10月6日至11日透過語音調查訪問了485名市民,包括24名僱主、230名僱員及27名自僱人士,了解他們對立法規管工作時間及有關的具體安排方案。調查發現,72%受訪者表示每周最高工時應低於50小時;68%認為僱員超時工作的時薪比平時高1/4或以上;60.6%贊成首先在大企業實施立法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以減少對中小企的影響。
「鬥遲放工」影響家庭
民主黨立法會員議員鄭家富指,香港人「鬥耐鬥遲放工」的工作文化會影響身體、家庭及社交生活,帶來的社會成本遠超過經濟成本,故建議超時工作的工資不少於平時的125%,並分階段實施最高工時的規定。而他在今日的立法會上,會就工聯會陳婉嫻最低工資及最高工時的動議提出修訂。不過,他亦預期,由於自由黨及「泛聯盟」不予支持,故料議案未必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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