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9] 入境處縱火案大事記
2000年8月2日
20多名聲稱擁有居留權人士在灣仔入境處大樓內,要求領取身份證被拒,其中數人拿出多瓶預先準備的汽油彈當場引燃,觸發爆炸及火警,多人受傷。
2000年8月11日
高級入境主任梁錦光及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傷重不治。
2000年12月8日
在涉案多名被告中,7人被控謀殺及縱火罪名。
2001年10月18日
高等法院原審法庭開審。
2002年2月2日
經過15小時商議,陪審團以7比2裁定施君龍謀殺罪成,其餘6人誤殺縱火罪成。
2002年2月4日
施君龍被判終身監禁,其餘6人判囚12至13年
2003年2月19日
施君龍與6名被告不服上訴,要求推翻定罪裁決或重審。
2003年6月12日
上訴庭改判施君龍誤殺,改判囚14年。6名同案被告維持誤殺縱火罪。
2004年10月4日
施君龍與同案6被告於終審法院就誤殺的定罪進行上訴。
2004年10月18日
終審法院裁定撤銷7名被告定罪,案件發還高院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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