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0] 金局:應多利用信貸庫
【本報訊】(記者 黃幗兒)金管局昨日致函各認可機構(銀行),表示已完成對各活躍於住宅按揭貸款業務銀行的實地考察,以檢察各銀行是否遵從金管局就發行的住宅按揭貸款業務的營運守則,以及銀行的風險管理應用。結果顯示各銀行在住宅按揭貸款業務上,均能發揮有效的風險管理。
不過,結果顯示,有個別銀行違反金管局七成按揭上限的指引、個別銀行按揭客戶的還款比率超過60%、以及銀行應同時估計物業發展商完成項目的能力等。
函件中指出,有個別銀行向按揭客戶同時提供無抵押私人貸款,令私人貸款額加上按揭貸款額後,銀行向貸款者貸出高於物業價格70%的貸款額。此外,個別銀行計算客戶的還款能力時,未有同時計及客戶在該行的信用卡貸款或循環貸款,亦未有向客戶要求合理的入息證明,令部分客戶的還款對收入比率高於60%。
金管局建議銀行應多利用個人正面信貸資料庫,以查閱貸款者於其他機構的信貸狀況,以令客戶的還款對收入比率不可高於50%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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