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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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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樓市寶典:修葺危險斜坡

文:新尼

 斜坡或護土牆在設計及施工時,雖然也經過政府的「穩定性評估」,完全符合標準,但如果沒有定期維修及保養的話,外來環境因素會令結構日漸惡化,嚴重者甚至可能會導致山泥傾瀉,造成人命傷亡。因此,為了安全,有關私人斜坡或護土牆的業主或負責人士,必須定期進行維修,以避免發生危險。

 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如發現私人斜坡屬於「危險」性質或「具潛在危險」,有關當局會向業主簽發「危險斜坡修葺令」,勒令業主或負責人士進行必要的修葺工程。

 「危險斜坡修葺令」分兩個階段簽發,第一階段業主須進行勘測,並向建築事務監督提交斜坡修葺工程建議書。通常會有兩個月時間籌辦勘測工作,其後會有三至六個月進行勘測工作及提交建議書。當建議獲批後,當局會在第二階段簽發另一份修葺令,規定業主必須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有關修葺工程。

 如業主未能在第一份修葺令指定的時間內進行勘測,有關當局可先行進行有關勘測及其後所需的修葺工程。並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向業主收回有關費用。建築事務監督亦可向任何違反修葺令而無合理辯解的人士作出起訴。因此,各位業主,為了自己及他人安全,修葺斜坡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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