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6] 特寫:「地下保單」兩地嚴打
本報記者 戴慶成
以前,本港保險從業員的銷售對象大多集中於香港,跨境銷售保單的情況並不普及。但隨著內地多個城市去年推出「個人遊」,內地居民已經成為本港保險的重要客源。
個人遊帶挈 添新客
業界人士透露,內地居民千里迢迢來港買保險,主要是內地保險公司的投資門路不多,以及保險法規未臻完善,令不少人對內地保險業信心不足;相比之下,香港保險公司的回報率較為穩定和法例完善,故吸引了很多內地居民來港購買保險。業界人士續稱,由於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必須要親自來港簽署才符合保險法例,所以內地去年實施「個人遊」後,亦為內地居民來港購買保險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很多香港保險從業員為謀個人利益,更紛紛主動前往內地銷售,組織客人來港購買保險,這種「非法推銷,真實過境購買」的手法,俗稱「地下保單」。
過境推銷 必須批准
鑒於這種「地下保單」有不斷擴大的趨勢,今年3月,中國保監會又與港澳保險監管部門就打擊「地下保單」及監管合作事項達成共識:未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在內地設立營業機構的港澳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內地銷售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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