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1] 為己為人都須重罰衝紅燈
兩個運輸業團體昨日發起慢駛遊行,抗議當局提出增加衝紅燈扣分的建議,認為加重刑罰只會加重職業司機的壓力。業界的擔心或許有其道理,但卻不一定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同。
司機衝紅燈是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為。愈演愈烈的衝紅燈事件顯示現有的罰則過輕,起不到應有的阻嚇作用。增加衝紅燈的扣分勢在必行。工會人士說,增加扣分是將少數人的不負責任,推到全港司機身上,「一人犯罪萬人擔當」。這種說法有失偏頗。因為,增加扣分所針對的,只是少數衝紅燈人士,並非所有司機。遵守交通規則的司機,根本就不用害怕加重衝紅燈的處罰。如果說增加扣分會加重肇事司機的壓力,那麼,這種壓力恰恰是有必要的,對減少衝紅燈大有好處。相反,如果將增加扣分說成是處罰所有司機,因而予以反對,實際上是以所有司機的名義保護少數「害群之馬」的嚴重違規行為,這不僅對大多數遵紀守法的司機不公平,也不利於有效遏止衝紅燈行為。
維護交通安全,不僅是社會的需要,也是司機本人的利益所在。司機外出開車搵食,家中妻兒老小何嘗不是牽腸掛肚,日日期盼著平安返來。每逢車禍,司機本人就是受害者,往往受傷甚至送命,經濟損失更不用說。香港是個交通非常繁忙的國際大都會,司機不依交通規則行事,隨意衝紅燈,可能導致重大的交通意外。這不僅對市民的安全構成威脅,也對香港的營商環境帶來負面的衝擊,整個社會都要為此付出代價。為己為人,都有必要加重處罰衝紅燈司機,確保香港的交通安全。
當然,司機衝紅燈問題的出現有多方面原因,並非只靠加重處罰就能解決,需要各有關方面配合治理。首先,小巴營運商應改變計算司機工資方法,不以來回車程次數計算,避免司機為賺取更多收入而衝燈及超速。其次,運輸當局應考慮改善交通燈的設計,例如在車輛密集的路口安裝懸掛式交通燈,避免司機因被其他車輛阻擋看不到燈號而誤闖紅燈等。第三,有關方面須加強對司機安全意識的教育。在增加扣分的同時,對於初犯或行車紀錄良好的司機,可以透過安全培訓教育的考核,給予合格者補回一定分數的機會,盡可能減少對他們生計的影響。只有多管齊下,打擊衝紅燈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文匯社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