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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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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4] 孫明揚:清潔承辦商不可炒人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日指出,多間與房屋署訂立清潔及保安護衛合約的公司,遭該署調低合約酬金,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解釋,房屋委員會設有「可加可減」合約酬金調整機制,每年會調整合約酬金以反映市場工資水平浮動,他表明承辦商會按比例調整工人薪酬,但不可削減人手。

 孫明揚表示,房屋委員會自2001年4月沿用「可加可減」合約酬金調整機制,按政府統計處每季發佈的「名義工資指數」,調整每年續訂清潔及護衛服務合約的酬金,以反映市場工資水平的浮動。服務承辦商於合約酬金調整後,會按比例調整工人薪酬,但不可因酬金調整而削減人手。

房署工資不低於相關行業

 他透露,今年6月統計處結果指出,清潔工人的平均工資約5100多元,而三更制護衛員則近5000元。他表示,根據政府的內部指引,現時房屋署規定外判服務承辦商聘用清潔工人和護衛員的「承諾工資」,不得低於政府《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內相關行業的平均每月工資,不論「名義工資指數」上調或下調,如果在續約時原訂薪酬水平低於「承諾工資」,工人仍可獲得加薪。

 對於議員鄺志堅表示,曾收過投訴指有負責房委會屋h清潔的承辦商,非法剋扣工資,要求員工以500元現金購回發放的出糧支票,以逃避政府監察,孫明揚強調,僱員被剋扣工資時應立即舉報,以便警方跟進個案,當局亦可紀錄在案,限制有關公司日後競投政府合約,當局亦會研究方法堵塞漏洞。

平均工資確保薪酬不過低

 另外,議員李卓人亦建議政府把「可加可減」的合約酬金機制改為「只可加不可減」,但孫明揚認為酬金需要因應市場調節,該建議不可行。他亦重申,政府規定承判商跟隨統計處公布的平均工資,只是最低標準,以確保工人薪酬不會過低,而不期望僱主以此標準作為最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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