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5] 非法殮葬及撿拾骨殖個案
■個案一:死者於1960年代以土葬形式下葬,1971年改以金塔安葬,在1985年懷疑被錯誤地撿拾骨殖,但配偶卻在不知情下繼續拜祭,直至2003年家屬欲進行撿拾骨殖時,才發現金塔墓內空無一物。
■個案二:金塔墓穴本屬A先生,但當家屬申請撿拾骨殖時,發現登記人姓名不符。食環署人員進行實地視察,發現金塔墓穴變成B女士(重複利用)。雖然食環署已在金塔上留下告示要求B女士家屬與該署聯絡,但至今仍未有回覆。A先生之骨殖,則懷疑被棄置在公墓內。
■個案三:一個空置的金塔墓穴被人非法佔用,食環署在接到查詢後揭發事件,事主家屬補交標準墓穴租金後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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