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7] 新聞背後:劉慧卿再露「港獨」面目 放大圖片
本報記者 明言
近日被「長毛」梁國雄搶盡風頭的前線召集人劉慧卿(見圖)「不甘寂寞」,於昨日的研討會上提出以「全民公決」的方式,「重新制定《基本法》的內容」,進一步發揮由「社福界長毛」張超雄提出的「公投決定港政制發展」的動議,以吸引傳媒的注目。
一直被批評為意圖將「台獨分子」的一套搬來香港的劉慧卿,眼見張超雄率先提出了「公投」,贏盡曝光率,於是「照辦煮碗」,提出所謂「全民公決」。她聲稱,制憲必須符合香港市民的意願,才可真正保障他們的基本權利。因此,《基本法》必須體現香港市民的「全民制憲」權利,由港人重新制定《基本法》的內容,以民意為依歸,並以「全民公決」的程序議決產生。
她聲稱,《基本法》第159條沒有明文指出香港特區啟動修改的機制。她建議,1%(5萬5千人)的18歲或以上的香港市民可用聯署方式提出修改《基本法》的提案,再交由立法會提出。然後由行政當局成立憲制諮詢會議討論提案,最後由全港市民就議案進行「全民公決」。
望由5萬人聯署提修改
其實,劉慧卿是次提出「全民公決」的方式修改《基本法》並不令人感到突然,因為早在去年8月時她就曾到台灣參加由台獨組織「群策會」舉辦的有關「一國兩制」問題的研討會,期間公然指台灣的前途由台灣人決定,為台獨主張「鳴鑼開道」。但及後在輿論的批評下,劉慧卿不得不有所收斂,不久前立法會選舉,她更刻意不再提此論調。但到昨日,終再露出其根本面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