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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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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9] 小業主:事後才入住 賠錢最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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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添喜大廈住了30多年的業主阮三妹表示,和丈夫每日只以10元渡日,根本無力作出賠償。(蔣焯文 攝)

 【本報訊】有30年樓齡的添喜大廈,共有136個業主,他們都要面對龐大的賠償金額,更可能被入稟追討款項,有可能要變賣單位還債。有業主認為,法庭的判決,令他們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並不公平。亦有業主擔心,如果不賠償會被釘契。亦有不少業主不滿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的處理事件手法。

1997年每戶已付7萬

 添喜大廈的136個小業主,在1997年時,每戶已經支付了7萬多元作為賠償,另外,期間每戶又夾了幾千元,支付律師費。有小業主說,現時只因為有被告破產或不知所終,要他們同時承擔其他人的責任,對他們並不公平。

 與丈夫同住的阮女士表示,上一次支付賠償費時兩公婆傾盡積蓄還不夠7萬元,要向子女和親友籌集,到現在連拖欠親友的錢也要由子女分期攤還。兩公婆每月只靠子女給的一千多元過活,每日節衣縮食,膳食費用不超過10元,昨晚收到要再賠6、7萬元的消息,「簡直就好像發噩夢」,患有心臟病的丈夫知道消息後身體更加不舒服。阮三妹擔心,萬一被釘契兩公婆要淪落街頭,「希望董建華會幫忙。」

銀行已不接受按樓

 另一業主白先生及白太對要再給接近7萬元的賠償費表示無奈。白先生說,事發後曾經給過8萬元左右的賠償,但現在業主立案法團又要求在11月15日前再交6萬7千元,這麼短時間根本無可能籌到錢,而且發生塌簷篷事件後,銀行也不會接受按樓。

 在添喜大廈住了10多年的70多歲羅婆婆表示,他們在1997年開始,已向業主立案法團支付7萬多元,上月又收到通知,要再賠6萬多元。她表示,根本負擔不起大額賠償,更不滿業主立案法團一直沒有向業主清楚交代事件。不少添喜大廈的業主都是上了年紀的長者,他們一次又一次的面對賠償,都感很徬徨。有年老業主表示,他們的積蓄已經用來繳交賠償費及律師費,現在法庭將業主立案法團清盤,不知如何打算。

意外後遷入更無辜

 在意外後才購入單位的業主就更加無奈:「塌簷棚意外後才(買)入,要我賠錢真的不公道。自己一家五口,一個女人沒法負擔得來,情願賣仔賣女,很激氣,說起都想哭,整晚睡不了。」

 協助添喜大廈業主的南區區議員石國強表示,收到不少業主投訴,業主立案法團向他們收取費用時,並沒有清楚解釋用途,令業主無所適從:「聽小業主講,很多次在開會時,律師也未必在場,沒有解釋清楚訴訟費、賠償費可以是多少錢,令到他們氣憤。」石國強表示,一班業主已準備在本月底召開大會,要求解散現時的業主立案法團,並進行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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