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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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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0] 海水商認可計劃 反應冷淡

 【本報訊】(記者 鄧愷欣)發生連串進食海鮮引致霍亂個案後,政府建議設立自願性海水供應商認可計劃,提高魚缸水質,並計劃明年草擬法例,規定海水供應商不能在維港、所有避風塘,以及新界西沿岸抽取海水飼養海鮮,並鼓勵海鮮供應商安裝過濾設備,確保水質安全。但業界對政府建議反應冷淡。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就有關問題作討論,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陳育德表示,香港目前並無條例管制海水的運送和供應,亦沒有法例禁止水質可能有問題的沿海水域抽取海鮮,故現時未能保障海水的供應質素。

 他指出,由於部門不希望以強硬的立法方式管制,但同時又不想魚缸水質惡化,便推動自願參加計劃。有關計劃要求在海中或沿岸地區取水的海水供應商不得就有問題來源的地區抽取海水,訂出抽取海水地點名單及紀錄,證明水源沒有問題。

 另外,有海水處理設備的供應商及海鮮批發商應該安裝過濾和消毒設備,然後才供應予酒家或其他零售商。當局會有一套記分紀錄及突擊查訪,供應商只要通過預定的準則和程序,以及接受定期覆檢才可取得認可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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