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1] 成立專家委會是合適安排
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日在公開選管會立法會選舉中期報告的同時,宣布成立獨立專家委員會,就選舉的管理、策劃和舉行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的建議。這是對公眾關注今年立法會選舉安排出現問題的積極回應。
今年立法會選舉的問題不少,反映出策劃、佈置及執行方面出現失誤。雖然選管會對事件作出調查並透過中期報告作出交待,但由於事件既牽連選管會的角色及其成員的責任,也涉及選管會與作為政府部門的選舉事務處的關係,還包括一些專業技術層面的問題,如點票、統計和發放選票及點票數字的傳訊機制等,這都不是選管會本身所能解決,確有必要由獨立專家委員會進行檢討、評估並提出改善建議。
有人以專家委員會沒有公開聆訊的法定權力為由提出質疑,這種指責難以成立。處理不同性質事件的專家委員會,在形式上會有所不同,並非千篇一律都是類似法庭聆訊那樣的法定委員會。今次立法會選舉雖有混亂,但基本上屬於技術層面的問題,選舉仍然是在公開、公平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這一點不僅被選管會的中期報告所確認,而且也在社會上得到廣泛認同。除非有人能夠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選舉過程不公平、不誠實;或者從法律層面證明選舉安排違法,以推翻選管會的報告,否則,就沒有理由要求成立法定委員會對選舉安排進行聆訊。在立法會選舉的公平、公開、公正性得以確定的前提下,由專家委員會在選管會報告的基礎上進行檢討、評估並提出改善建議,是一個適當的安排。
當然,專家委員會的工作也不應封閉進行,而應盡量開放和周全,除了選管會的報告外,還應該注意從其他來源收取相關資料,對於新的投訴,也要予以重視,以確保公正評估選舉出現問題的責任,並提出切實有效的改善建議,避免選舉混亂重演。(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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