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1] 禮貌和法律的弱能兒
——「長毛」昨被逐出議事堂有感
■史 鳴
現代文明已進入廿一世紀,香港立法會尊貴的議事殿堂,由天生欠缺禮貌習慣和根本毫無法律觀念的「長毛」梁國雄一再演出反派「文明戲」,將流氓草寇習氣扮作「新鮮空氣」帶入具有英式紳士傳統的港式政治文化。
梁國雄由開始亂呼口號到被趕出立法會,一脈相承的樑上君子式無賴,是台灣等地議會暴徒文化在香港的投射。這種文化,粗糙的形式證明了內容的悖反,證明了「長毛」這類政治小混混的毫無自信。他們以玻璃代替鑽石,魚目代替珍珠,不能以有益於香港的真知灼見貢獻於香港轉型,只能以打爛瓷器的胡鬧引起公眾眼球注意,爭取虛擬的熱鬧多於爭取實際的進發,充分暴露毫無質素的政治泡泡戲的低劣。
昔日蜀中無大將,廖化當先鋒。如今是江湖無郎中,小丑充巫醫,一蟹不如一蟹。「長毛」的冒牌英雄戲碼,可以說是一無品味,二無形象,三分痞相,四成賊骨,五體流氓,六耳偷風,七竅泛毒,八方所指,九天難容,十雷轟頂。這樣的以阿扁為榜樣,既無禮貌教養,又無法學修為的「牛二」,竟然被一些民粹分子捧為手上之寶,足見「長毛」和他的戰友是什麼樣貨色。這種貨色除了證明「垃圾政治」的演員們是「垃圾」,不枉「垃圾會」之美名而為天下一大笑話,只能為直選增添遺憾。正所謂千揀萬揀,揀了個爛燈盞,「長毛」若稱第二爛,無人敢稱第一爛也!(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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