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2] 基金投資:基金增使費規範短線交易
鄭耀明
今年初美國爆發基金醜聞事件後,對基金交易要求趨嚴,基金業定義短線交易的時間不一,多半以90天為期限,一旦出現低於90天便被視為短線交易。基金適合長期投資,如果基金投資者出入頻繁,擾亂投資組合,將影響基金收益,損害長期投資者權益。
或收取2%的交易稅
近期有美資基金公司發出公告,投資者認購旗下基金,如果交易過於頻繁,符合短線交易定義,基金公司有權利拒絕交易。美國本土雖然傳言政府要對短線交易收取2%的交易稅,但說歸說、還沒有形成法令條文,但不少基金公司已設有內規,基金公開說明書上對單筆投資低於60到90天者,收取2%交易費,但實行至今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美資基金公司為了杜絕短線交易而提出的罰責,相關效應漸漸擴大,盧森堡證交所將在明年啟動監視全球短線交易機制。據了解,也因為此項規定,有銀行已經減少銷售B股基金,另外,以基金為投資策略的組合基金,投資操作彈性也受影響。#目前透過銀行代理人帳戶來投資基金,對基金公司來說,帳戶僅有一個,也只看得到一筆交易金額。如果銀行不願提供詳細資料,基金公司很難辨識每筆交易內含的個別銀行客戶交易金額。不過,B股基金轉換時,就看得到銀行客戶交易資料。B股基金最大的好處,就是轉換其他基金時,免收手續費,而B股基金轉換時,是一筆一筆傳輸資料,基金公司看似並不知道客戶名稱,但是看得到編號,也知道交易金額,曾有銀行客戶在規定期限內轉換基金被拒絕轉換交易。
大概一季只買賣一次
短線交易規定開始後,除B股基金銷售量減少,組合基金也得遵守短線交易規定,有組合基金經理指出,按照短線交易規定,大概一季只能買賣一次,或買了一批後,再逐步分批獲利了結。不過,基金經理強調,基金本來就是長期投資,90天的投資限制,尚屬合理,對基金投資影響不大。基金業者分析,這種做法在亞洲卻因為交易習性和文化不同,需要監管機構和基金業配合的教育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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