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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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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2] 添喜業主促政府設緊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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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喜大廈的小業主期望政府能成立緊急基金,並要求律政署覆查審批結果,協助他們解決賠償問題。(伍敏婷 攝)

 【本報訊】(記者 伍敏婷)添喜大廈小業主曾擔心已繳付的賠償費和管理費不知所終,事件昨日有新進展,加康物業管理公司已把業主繳付的140多萬賠償費交由破產管理署接管;小業主期望政府能成立緊急基金,他們並要求律政署覆查審批結果,協助他們解決賠償問題。

 部分添喜大廈小業主早前表示擔心所繳付的賠償費和管理費不知所終,南區區議員石國強表示,加康管理公司昨日已把業主繳交的141萬元管理費及訴訟費交予破產管理署處理,他說:「現在這筆錢清清楚楚,小業主終可放下心頭大石!」他說小業主目前最希望政府成立緊急基金,並計劃要求律政署重審案件,現正尋求法援署協助。石國強說:「法官當年判案時根本沒有考慮小業主的能力,若法庭現在重新覆核,或會有不同結果。」

 事件引發公眾關注大廈應否購買第三者風險保的問題,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將於今日開會討論;當局預計最快可於明年4月向立法會正式提交有關的條例草案,若進程順利,明年底或後年初全港所有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都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預計每年保費約為2萬至6萬元,視乎大廈的維修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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