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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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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3] 蕭揚:兩地民商判決將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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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揚在城市大學司法制度及其改革研討會上致詞。 (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葉傲冬)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昨日表示,內地與香港關於民商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問題正在專家層面上進行積極磋商,期望不久的將來能正式簽署和實施;兩地刑事司法協助問題已經進行了多次磋商,進入了規範化的運作軌道。

 蕭揚在香港城市大學以「中國的司法制度及其改革」為題進行主講時指出,在「一國兩制」方針下,內地與香港應該進一步加強司法的交流與協作。目前兩地已經簽署了「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以及「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兩個司法文件。

冀三地加強司法交流

 他說,香港的法律制度是屬於普通法系的;澳門和台灣是屬於大陸法系的;內地的法律制度接近大陸法系,但又有自己的特點。因此,兩岸三地加強法律和司法的交流,取長補短,對於完善各自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而且由於這種交流是在一個國家之內進行的,因而更有條件,更加方便,也會取得好的效果。

 在談及內地法官制度及其改革問題時,蕭揚說,內地的法官制度有四個特點:一、法官的專業化程度日趨提高;二、法官的年齡佈局日趨合理;三、法官與其他輔助人員逐步實行分類管理;四、法官保障制度不斷完善。

邀港律師北上當法官

 蕭揚表示現時內地的法官制度已「大有進步」。例如在年輕化上,根據內地的規定,最年輕者23歲便可以成為基層的法官,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中,50歲以下的亦佔了一半以上。但他同時強調,內地法官不僅需年輕化,專業及道德化亦同樣重要。

 雖然蕭揚認為,以目前的環境,內地實施「高薪養廉」的條件仍然不成熟,但他亦會致力提高法官的收入。另外,內地亦開始嘗試招募律師成為法官,但第一次的反應卻不太理想,在提供的15個空缺中,只有3名律師報名,而最終2人獲聘,現在已經於最高法院工作。他笑言,日前在與香港大律師公會成員會面時,曾經「邀請」他們回內地當法官,但沒有人回應,大抵是當律師的收入比法官好太多了。

審判委員會增透明度

 至於司法制度改革方面,蕭揚集中談到內地的審判委員會。所謂審判委員會,事實上是內地法院的最高審判組織,主要討論重大疑難案件及總結審判經驗,成員由大法官及15名高級法官組成。因為委員會所審理的案件多是重要的事情,他們近年已致力提高透明度;不過,曾有人提出審判委員會的存廢問題,而現在則仍在研究之中。蕭揚對內地為此問題有激烈討論表示歡迎,而他亦希望可以盡快有結果。

率團訪廉署了解反貪

 另外,蕭揚昨日率領一個8人代表團到訪香港廉政公署,與廉政專員黃鴻超、廉署執行處首長李銘澤、防止貪污處處長陳志新等會面,了解香港廉政的發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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