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5] 政協委員:不容蔑視基本法權威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 葉傲冬)身兼全國政協常委的香港廣東社團總會主席余國春嚴正指出,所謂「全民公投」的動議,於法、於理都行不通,是極不負責任的提法。他解釋,香港作為特區,其「高度自治」是在中央的授權下實行的,沒有剩餘權力,而且立法會議員也沒有權力提出涉及政制的議案,因此若議員提出牽涉中央事務、涉及《基本法》修改的動議,都是違反基本法的。
余國春批評,「公投」鬧劇實質上是否定「一國兩制」,蔑視基本法的權威地位。「立法會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仍言猶在耳,但今天提出所謂公投的議員卻置誓言於不顧,他們的政治誠信值得懷疑。」
余國春:越權極度危險
他又認為,如果香港真的就涉及中央的事務進行「公投」,則意味著「港獨」,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邵善波指出,「民間公投」的概念根本不存在,因為公投是政府行為,「無論公投有沒有約制性,你要進行公民投票,先要審定甚麼是公民資格,有個法律規定怎樣去做,例如選舉法。如果是民間進行,即不是公投。」
他質疑,部分「泛民」議員偷轉「公投」概念,但「調查、簽名運動都不是公投,佢可以做一樣野出來,夾硬話果樣野係公投,指鹿為馬沒有意思。」
胡應湘:香港非獨立國家
全國政協委員胡應湘重申,搞「公投」的人是不依《基本法》,違背特區成立的理論。他指出,香港並非獨立的國家,「講『公投』就等於獨立」,雖然這並非本港大多數市民的意願,只是小部分人「想搞公投」,但「公投」在根本上是公開挑戰《基本法》,他個人是「極度反對」。
被問到「公投」是否違法,胡應湘坦言,《基本法》沒有任何一條條文給予港人「公投」的權利,所以是「違法違得好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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