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6] 放棄對抗思維 尊重憲政體制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個別議員提出的「07/08年普選公投議案」。行政長官董建華和中央駐港聯絡辦主任高祀仁先後發表談話,強調反對「公投動議」的立場。從法律層面上說,「公投」是挑戰國家憲政體制;從政治後果來看,「公投」是與中央對抗。「公投」性質的嚴重性,是特區政府和中聯辦高調站出來表態的基本原因。尤其是作為中央駐港聯絡辦的負責人,高主任對「公投動議」表達嚴重關切,傳達強烈訊息,清楚表明中央不能容忍國家的憲政體制受到挑戰,不願見到中央與香港特區的良好關係受到衝擊。
香港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香港的政治體制從來就不是由自己決定,九七前如此,回歸後亦然。中央對香港的政制發展擁有決定權,這是「一國」原則的體現,是全國人大制訂的基本法所確定的原則。基本法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經過諮詢香港各界意見後就07/08年行政長官、立法會選舉辦法作出決定,都是國家憲政體制層面的決定。不理會基本法規定的法律程序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企圖以「公投」的方式處理07/08年選舉,顯然是對國家憲政體制的挑戰。這為法制所不容許,也是中央不能接受的。
香港的政制發展無論內部達成什麼共識,都須得到中央的認可才能實行,這是不可改變的憲制事實。香港發展民主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要尊重國家的憲政體制,增加與中央之間的理解和互信。極少數「民主派」人士以為依靠「公投」與中央抗爭,就能夠迫使中央接受「07/08年雙普選」。這恰恰犯了「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發展民主的大忌,只會增加中央的疑慮,給香港民主的發展增添障礙。事實上,香港社會的對抗性思維及行動越少,民主的發展就越順利。「民主派」人士能否改變對抗性思維,是香港發展民主的一個關鍵。
過去幾個月,中央對「泛民主派」採取日益開放的態度,香港社會氣氛也明顯緩和。這對香港的經濟發展和政制討論都是好事。香港目前最應當做的,是就政制發展及其他方面的議題,進一步與中央溝通,加強互信,為政改問題建立共識和打好基礎,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範圍內,爭取07/08年兩個選舉辦法最大可能的開放,使政制發展有所推進。這最符合香港的利益。以所謂「公投」的方式,刺激中央,挑起對抗,毫無建設性可言。(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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