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3] 學者促行可加減機制
【本報訊】公屋租金訴訟的關鍵,是規定公屋租金佔入息中位數10%的上限。當年提出建議的身兼房委會委員的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認為,現時社會情況有變,政府盡快檢討條例及租金釐訂架構,以消除條例中的灰色地帶,並定出可加可減的機制。他希望政府不要以裁決做藉口,拖延檢討租金,並促請政府寬免全港公屋租戶租金一個月。
盼政府盡快檢討租金條例
研究房屋問題的城大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劉國裕認為,當局應該撤銷入息中位數的上限,擴大對困難租戶的租金津貼計劃。他表示,日後檢討租金引入可加可減機制,都要照顧市民的能力。
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上訴庭的裁決,顯示《房屋條例》存在灰色地帶,造成雙輸局面,促請政府盡快檢討條例。今次房委會勝訴,根本沒有解決房屋條例存在的真正問題。這是適當的時候,政府應盡快與立法會磋商如何去修改房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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