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11月29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11-29] 為發展文化可用地產支持

■馬逢國

 西九龍項目是特區政府成立、回歸以來推動的最大的發展項目。我們最近提出特區政府應該提高施政能力,正好用這樣的角度看西九龍這件事。

 問題是,即使說西九龍是一個地產項目,那又如何?是否有問題呢?我本人則覺得完全沒有問題,問題是政府如何面對公眾和怎樣傳達訊息?所以我首先覺得整個項目的正名問題已出了事、出了問題。為甚麼我們不能向公眾說,這是一個地產項目呢?地產項目是否就一定不好的是呢?

 當然,怎樣做一個地產項目,以及他是否一個地產項目,尚可辯論。我自己則建議兩個選擇給特區政府考慮。

文化地產次序應分明

 我稱之為「結合地產與文化的項目」,問題是特區政府是視之為「文化發展結合地產」,還是「地產結合文化發展」,優先次序必須很清晰地告知公眾。

 我本人相信,特區政府是打算發展一個「文化發展結合地產」的項目。「為了發展文化,我們用地產來支援」,為甚麼政府不夠膽這樣說?為甚麼不敢面向公眾呢?這已出了事,引來很多爭議、批評,以為政府不實事求是。其實為甚麼不實事求是地向公眾講這就是一個「文化發展結合地產」的項目呢?我覺得完全沒有問題,你是要面向公眾,你不向公眾交待是不行的。

 政府怎樣制定政策,然後公眾怎樣看政策帶來甚麼影嚮。回看歷史,殖民時期的土地政策,殖民時期的文化政策,這兩樣東西,事實上與這個項目很有關係。

制定公開長遠的文化政策

 高地價政策,愈近回歸愈是高地價,這底下最大受利的是地產商,這是必然的了。

 文化政策,當時港英政府說是沒有文化政策,但我們大家都知道有著一個不公開,不透明的文化政策。

 高地價政策結合不鼓勵商人投入,不鼓勵民間發展,而完完全全是政府主導的文化政策。所以場地是政府的,節目是政府的,甚麼都是政府的,民間搞的當時是沒有資助的,直至回歸前約十年才開始有。

 回歸後,我很體會到特區政府是好希望、亦很願望,特區要一個公開的文化政策,更加支持民間發展的文化政策。我亦相信,提出這個文娛發展區的概念,其實也是推行這個政策的一個德行。我亦相信,如發展得好,香港未來的文化發展、文化氛圍、文化身份都會得到提升。

 問題是,有一個好的意念,應該怎樣去落實呢?

 殖民時期,短視的高地價政策,推土地拍賣,價高者得,那個年代,我們有很多很重要的社會的集體回憶,很重要的建築物,很重要的東西,都因為這樣一個政策,消失了。我不想去批評,歷史就是歷史,沒有了就沒有了。

發展模式需要探討

 這就是為甚麼今時今日很多人對地產商搞這些東西很有疑慮,這是我們需要面對的現實。要消除疑慮,要令將來達到我們原來所訂的目標,當中有大量的解說工作。

 我曾在立法會提意見,說要有文化政策、要有文委會,結果成立了。到我們提出民間主導,怎樣令商界有更加積極性,改變過去側重地產。其實文委會亦提出很多提議,但到今時今日還未落實,或未被政府提上議事日程。包括:地產商主導了香港經濟,可否給他們一些資助、一些扣稅,去鼓勵他們去做,而這未做。另外,以地積鼓勵,這亦未做。

 在做到以上之前,我們就來搞一個這樣大型的項目,我自己有點信心不足。我們會否是在揠苗助長呢?這是一個必考慮的問題。

 民間主導的實質意義其實是通過商界,文化界,專業及其他界別的市民,來去推動文化發展,但我們現在西九龍採取的模式,是讓商界主導、讓地產商主導,實際做的時候可能是由單一地產商去執行。這可能與當初的民間主導是很有距離。這個距離是好是壞,大家可以辯論一下。

 怎樣說服公眾呢?特區政府其實應將焦點放回這處,將來考慮營運亦必須要考慮。在投標的最後過程,怎樣回應公眾的問號,我覺得特區政府是一定要考慮。(本文根據馬逢國在「西九龍論壇」上的發言整理)(文匯論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