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1] 資料:如期清拆不足一成
(本報記者 聶曉輝)
目前全約有60多萬個僭建物,屋宇署早於2001年開始,採取一系列大型行動,希望加快清拆違例建築物,並訂下每年清拆約30,000個僭建物的目標,更期望於5至7年內,清拆15萬至30萬個僭建物,至今亦已成功清拆10萬多個僭建物。
當局於去年共向違例業主發出4,050封勸籲信,本年首10個月則有7,460封,共11,510封;但如期清拆僭建物的業主,則只有955個,不足一成。屋宇署表示,已經增加外判,希望可以加快清拆工作。
另外,屋宇署亦已加強檢控違例業主。
今年首10個月,由於未能在限期前完成清拆令而被檢控的個案,有1386宗,較去年的640宗增加逾倍,涉及的罰則介乎2萬至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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