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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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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3] 央行加強監控可疑資金

 【本報訊】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放寬個人攜帶人民幣現金出入境的同時,央行將進一步加強反洗錢工作力度,特別是對大額和可疑資金支付的監控,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打擊和查處地下錢莊、地下匯兌活動,控制非法跨境資金流動。

嚴打查處地下錢莊

 該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訪問時說,央行會從嚴監管和查處境內商業銀行不明用途及來源的巨額資金匯出、匯入和劃轉,防止境外現鈔兌換業通過境內商業銀行在境內的劃撥轉賬資金。從機制上堵死非法資金在境內的流通渠道,防範洗錢、貪污、受賄等違法犯罪活動所獲得資金的轉移。

 另外,央行將改進跨境金融服務,發展多種方便快捷的資金匯兌方式及工具,以疏導為主,將跨境資金流動最大限度地納入銀行渠道。因此,在客觀對待出入境人員對現金消費的偏好,調整出入境限額標準的同時,將積極開發和推廣非現金結算方式,盡量減少現金的攜帶和使用。

建立回流清算渠道

 央行將適時建立與完善人民幣現鈔回流與清算渠道。根據人民幣區域化進程,在總結香港、澳門人民幣清算經驗的基礎上,區別不同國家和地區,建立人民幣正常的雙向流通機制,積極拓展雙邊或多邊國家銀行間的人民幣匯劃渠道,有效監控人民幣跨境流通、清算等環節,防止人民幣無序流通問題的發生。同時,積極防範和化解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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