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7] 吻臉夾膝 經理涉非禮候判
【本報訊】九倉電訊前助理總經理涉嫌非禮女下屬一案開審,女事主帶淚作供,指被告先後3度親吻其兩邊臉頰,將身體傾前借勢擁抱她,並用大腿夾著她的雙膝,2人的距離一度近至「幾乎臉貼臉」。然辯方陳辭時指案情無提及被告有觸及事主私處,所謂親吻及撫肩則只屬「關心」及「安撫」動作,故申請改控普通襲擊罪,獲裁判官接納,被告依舊否認控罪,案件押至本周四裁決。
52歲被告吳芹,在2000年2月入職九倉電訊任營業經理,案發前為助理總經理。26歲女事主同年入職,現為電話營業主任。2人入職前曾在萬眾電訊公司工作,但並不熟悉。吳現被控本年8月26日,在尖沙咀廣東道新電訊大廈5樓會議室內,普通襲擊女下屬。
女事主被按肩吻臉
女事主表示,事發當日她與吳單獨在會議室傾談下屬請假問題,期間吳突將身體傾前,捉著事主雙手不斷以手指「捽」其手背,又以雙手按其肩膀,將她拉向自己,使2人距離幾乎臉貼臉,吳並在此時快速地吻其左邊臉頰一次。
女事主指當時感到很害怕及「唔知點算」,但吳表現得「若無其事」,繼續與她談公事,故她沒有離開。幾分鐘後吳再度趨前親吻事主的兩邊臉頰,她即時大叫「唔好」,而被告則冷笑一聲回應,女事主最終離開會議室報警求助。
被告否認大腿夾膝
吳自辯否認自己有吻事主及以大腿夾著她的膝頭,他稱事主曾多次向其反映人工低但沒被理會,而事主亦曾透露自己壓力很大,曾尋求心理醫生開解。他憶述當天事主與下屬發生爭執而心情不快,找他傾談,期間她再提出加人工的要求,並哭訴稱自己有經濟問題。但吳只著她「不用傷心,畀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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