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百分比
2008北京奧運 63.3%
穿著的衣服 60.8%
學校旅行地點 56.3%
遊戲的權利 55.3%
零用錢 53.2%
兒童在社會應享有基本權利 52.4%
三三四學制 50.9%
就讀的學校 46%
居住的地區 45%
社區文娛藝術設施及發展 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