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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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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5] 30運輸團體反對衝紅燈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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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巴及的士在添馬艦集合,不滿增加扣分制。 (李志樑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朱樂汶)政府提議加重衝燈扣分罰則,由現時3分加至8分,引起多個運輸團體強烈反對,認為當局未改善交通配套措施前,便單方面增加罰則,漠視民意。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通過動議,要求政府先採取一切實際可能措施,改善道路交匯處及交通燈顯示設施,確保有效界定刻意衝燈的駕駛者,才考慮增加扣分罰則。

 在會議上,30多個運輸業團體一致反對政府計劃對司機衝紅燈增加扣分罰則。業界批評交通燈的黃燈時間,只有3秒太短,令司機在「灰色地帶」情況下被迫衝紅燈,也有司機表示許多小型車輛經常被大型車輛阻礙視線,使小型車輛「跌落衝燈陷阱」。

轉燈時間只得三秒

 工聯會的王國興質疑交諮會沒有諮詢業界的意見,並指出有文件顯示當局需要花兩年時間才能完成安裝110位攝錄機,在交通設施未完備前,不能確保執法的公正性。自由黨周梁淑怡認為政府對於衝燈司機違例背後的因由充耳不聞,沒有進行實地考察,只持強硬態度。交通航運界的劉健儀指出現時本港黃燈閃亮的時間是3秒,國際標準則是3至6秒,建議政府倣效外國標準,延長交通燈黃燈燈號的時間,令司機有充足時間考慮選擇剎車或繼續行車。

 而運輸署副署長劉家強就表明,本港的道路多是50公里/時速,黃燈閃亮3秒已經足夠,由於外國道路多是70公里/時速,因此需要6秒時間,6秒不適合香港使用。至於懸掛式的交通燈,劉指出此類交通燈只適合較寬闊的道路使用,政府於早前亦曾試用過懸掛式交通燈,但研究顯示此類交通燈增加車輛首尾碰撞意外發生的機會,而延長黃燈燈號,亦令到不同駕駛人士產生不同反應,更易引起交通意外。劉亦認為內地逐步已經將倒數器拆除,加上倒數器的準確性不穩定,所以不認同在港設「倒數器」。

200職業司機抗議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副秘書長蔡淑嫻強調政府最關注道路安全,而道路使用者不只是個別的駕駛者,還包括行人及乘客,為整體的交通安全必須加重罰則,至少產生阻嚇作用。她指出在1月至9月期間,已錄得270多宗因衝紅燈而釀成的交通意外,平均每日一宗,情況令人關注。

 另外,在會議前,由20多個運輸業團體組成的陸路交通運輸團體,派出近200多部不同類型的車輛,在添馬艦集會,反對政府增加衝紅燈扣分制度,團體在車輛上掛起標語,又綁上紅絲帶,業界還派出代表,稍後到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遞交抗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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