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12月15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要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12-15] 鄭大班最大輸家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遲宗平)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昨日裁定兩名領取綜援的公屋居民提出阻止領匯上市的司法覆核敗訴。有資深法律界人士及政界人士向本報指出,判決令一直在背後操控訴訟的「大班」鄭經翰成為千夫所指的最大輸家。而事件也在市民面前徹底暴露出鄭大班為撈取政治上可能的好處,濫用司法程序,企圖把本港司法、立法兩大權力機構當成他的「電台」,做一場個人表演,「玩晒全世界」。法律界人士又稱,法援署不批准兩名公屋居民的申請,正顯示此次訴訟根本是「無理取鬧」。

 另方面,鄭大班在聞判後立刻表示,自己財力有限,對訴訟居民的支持,將到此為止。但領匯風波發展至今,已經引起城中極大震撼,大班幕後操縱公屋居民興訟,更被視為對本港證券市場的挑戰,影響了本港金融中心的聲譽。

事件已挑戰社會公義

 據資深法律界人士對本報表示,此宗訴訟最大的問題,是「大班」故意等到領匯上市的最後關頭才出來「搞野」,這是對社會公義一次非常嚴峻的挑戰,它不僅影響房委會及廣大的投資者,也影響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國際聲譽,因此法院必須立刻處理。「原訟人完全沒有考慮到時間的緊迫性,假設法庭沒有時間立刻審理此宗案件,例如法官在放假中,便會直接拖慢官司進程,進而令領匯上市日期受阻,屆時將令無數投資者利益受損。」他續稱,若碰上法官休假,官司則會無法即時處理,幸好這次夏正民法官肯放棄休假,才能及時處理訴訟。

站在後台「擺明不出錢」

 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法援署不肯批准兩名公屋居民的申請,原因已甚為清楚:「批法援的條件有兩個,一則沒有經濟能力,兩名興訟者都是公屋居民,且申領綜援,完全符合條件。另一個條件是法理依據,法援署此次是基於這一點不批,足證此次訴訟是『無理取鬧』。」他們又批評,大班幕後操縱公屋居民興訟,而不是自己「出頭」,「擺明是不想出錢」,這也是企圖濫用法援機制。他們更形容,大班所為,是想把立法會及法院當成他個人的表演舞台--一如他過去作電台主持一般,「自導自演」,「玩晒成個遊戲」。

隔一層很難告入大班

 至於小股民若在這次訴訟中蒙受損失,可否控告「幕後主使人」鄭大班?法律界人士則表示,興訟的法律依據的確有,包括可告大班和兩名原訟人「惡意誣告」、「疏忽引致他人利益受損」等,領匯更可以以「商業誹謗」起訴,但要證明小股民或領匯的「損失」相當困難,訴訟勝負難斷。另外,由於大班並沒有站出前台,要以「惡意誣告」起訴是要針對原訟人,大班隔了一層,「很難告得入」。

大班若死撐或「一鋪清袋」

 不過,另有政界人士指出大班是今次事件中最大的輸家,因為他選擇的出擊點是不惜與全港商界、司法界以及成千上萬的小股民為敵,不但是「阻人發達」,更有打爛港人飯碗之嫌。因而有人甚至十分希望大班會進一步上訴,一來令領匯不能如期上市,徹底在香港人尤其是股民面前「確立」大班的搞事者的醜惡面目,二來上訴所用的律師費動輒數以百萬計,好容易讓大班「一鋪清袋」。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