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12月20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12-20] 制定反分裂法遏止「台獨」

■李國強 香港各界文化促進會理事長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從法律上宣示中國政府和人民不惜一切代價維護國家統一的決心,依據法理反「台獨」,維持兩岸關係的穩定。這將成為中國政府和人民遏制「台獨」威力強大的法律利器。

 陳水扁上台以來,「台獨」勢力的分裂言行不斷升級。陳水扁公然聲稱「中國非本國,是敵國」,「中國不是本國,是外國」,叫囂台灣需要一部合身、合用、合時的「憲法」,要在「2006年制憲」,「2008年實施新憲」,謀求通過所謂「憲政改造」,搞「法理台獨」,讓台灣作為一個正常的「國家」。這一切警示,在陳水扁執政的未來幾年間,台海局勢將非常嚴峻,因此遏制「台獨」,維護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已成為擺在中國人民面前的一項極其緊迫的任務。全國人大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程序,將成為中國政府和人民遏制「台獨」的威力強大的法律利器。

「台獨」分子將黔驢技窮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有關台灣的全部歷史事實和法律所一再證明的,也是國際社會所普遍公認的。陳水扁推動所謂「憲政改造」搞「法理台獨」的真正目的,就是為了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可以在法律上形成一套反分裂、反「台獨」的有效機制,用明確的界定把「台獨」分子的行為限定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一旦「台獨」跨過有關法律界限,反分裂機制就會自動啟動。陳水扁之流擅長投機鑽營的「台獨」分子,在「法網恢恢」之前,其蠢蠢欲動、得寸進尺,忘乎所以的伎倆,將黔驢技窮。

 制訂反分裂國家法,是專門針對「台獨」問題,為採取必要的行動提供法律依據,把祖國大陸對台工作的方針和各項政策轉化為國家標誌,這體現了一個主權國家運用法律武器反對分裂、促進統一的必然要求。根據現行的國際法,針對發生在中國領土上的任何分裂行為,中國政府有權力採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一切手段予以堅決制止和打擊。在遏制「台獨」方面,過去中國多是透過領導人談話等政策層面做法施加影響,如今訴諸法律,是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為維護統一的必然行動。

任何國家不會對分裂坐視不理

 綜觀世界各國,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和人民都不會對本國的分裂活動坐視不理。諸如俄羅斯對待車臣武裝分裂分子,英國對待北愛爾蘭獨立運動,印尼對待各部落的分離活動,加拿大對待魁北克的獨立等,都採取了堅決和強硬的措施和態度。美國獨立建國後,作為西方國家的「民主典範」,美國在鞏固和發展本國的歷程中,一直毫不含糊地反對本國內部的分裂行為。19世紀美國內部的南北戰爭,正是由南部七州分裂美利堅合眾國而點燃導火索的。林肯總統在南北戰爭中領導美國人民浴血奮戰,不惜流血犧牲維護了國家統一。林肯著名的「裂屋」演說,反對分裂使「房子倒塌」、使「聯邦解體」,在美國歷史上留下了永不消逝的維護國家統一之音。中國也具有悠久的維護統一、反對分裂的光榮歷史傳統。全國人大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程序,是13億中國人民人心所向,將激發全球炎黃子孫反「獨」促統的決心和力量,對「台獨」分子必將發揮巨大的震懾、遏制和嚇阻作用。

不搞「台獨」,何懼反分裂法?

 祖國大陸將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消息,在台灣島內受到各界關注。「台獨」勢力攻擊和污衊大陸制訂反分裂國家法,正說明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對「台獨」具有震懾和遏制作用。台灣大部分民眾都希望穩定,而反分裂國家法會為台灣帶來穩定,符合台灣民眾利益。台灣民眾認為,2000多萬生活在台灣的同胞,有權拒絕成為「台獨」的人質。19日出版的《聯合報》刊載《不搞「台獨」,何懼反分裂法》的文章,指出台灣人民愛好和平、追求和平,但執政當局卻一再用「反中」、「反統」的政治語言,破壞兩岸關係的和諧與穩定。文章強調說,即使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成為事實,但只要台灣今後沒有人以任何形式搞「台獨」,我們又有什麼好懼怕的呢?

適用範圍不包括港澳

 反分裂國家法是專門針對「台獨」分裂行徑而制定的,在「台獨」勢力日益猖獗的背景下,祖國大陸非立法不可。這部法律不是一般的法律,而是一部特別法,其適用範圍不包括香港和澳門。但反對「台獨」分裂、促進兩岸統一,也是港人的神聖義務和責任。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堅決支持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表達了廣大港人的心聲。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仍然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由於香港所處的特殊地理位置,筆者主張繼續發揮香港的優勢,充分利用香港的「橋樑」作用,使香港在溝通海峽兩岸和香港以及世界各地反「獨」促統力量的大凝聚、大團結方面,擔任更重要的角色。(文匯論壇)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