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3] 金管局籲銀行增內部監控
【本報訊】金管局昨日致函予各認可機構時表示,鑑於發生銀行誤毀客戶保管箱事件,故建議銀行採取措施以降低可能出錯風險。
函件中指出,汲取事件教訓後,該局認為銀行業不應低估處理客戶資產時所需要足夠監管,雖然有關運作看似簡單及直接,但若處理不當,將對營運及聲譽構成重大風險,故建議銀行要採取有效內部監控守則,包括充份營運策劃、有效監控、客戶資產備有詳盡記錄,以及獨立核查有關記錄準確性等。
另外,金管局指出,銀行前線銷售人員在取得客戶機密個人資料後,須確保資料並無外洩,並配合足夠保安措施。各銀行亦需成立獨立部門,負責檢討及突擊檢查員工在資料保安工作,是否有遵從守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