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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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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3] 福州判港販毒首腦死刑

 【本報訊】福建福州法院判決包括有港人主腦的販毒案件,案中10名被告有7人為香港居民、1人持美國綠卡及2人是福州人,其中港人主腦王堅章及其2名手下被一審判處死刑。

 被判死刑的被告王堅章原為福建亭江人,持有香港身分證,是販毒集團首腦,集團由緬甸「金三角」地區偷運海洛英到中國境內,再從福建經海路或者轉經香港運往紐約,把海洛因分銷到紐約、北卡羅來納州、佛羅里達州和加拿大等地。

 福州中院一審以走私、販賣、製造毒品罪判處被告人王堅章、陳榮華、鄭美秋死刑;另還判處被告人利永順、張見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人劉榕被判處無期徒刑。6名被告人全部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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