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4] CEPA盤點粵港篇:穗官員:CEPA好戲在後頭 放大圖片
本報記者 羅志偉 方廣 陳少強
CEPA迄今已實施近一年,不少投資者認為,CEPA效益仍與人們當初的「火熱」預期存有較大差距。廣東省政協調研組最近發表報告,認為CEPA在實施效能方面存在六大差距。廣東省的專家回應表示,「CEPA現在還是剛剛開始,好戲在後頭。」
廣省發展研究中心經貿處副處長李晉峰表示,自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升級為首腦級別後,雙方在CEPA方面的商談更寬廣、更有效率。「譬如,第六次會議確定了12個重點合作項目,共93個子項目,至今年八月,其中52個已經完成,佔項目總數的56%。」
六次會議定12合作重點
「粵省居民個人遊方面,今年上半年到香港旅遊的人數就有1100多萬人次,其中一半是從內地來的,而從廣東省去的個人遊遊客就有260多萬,總消費是139億元。個人遊對香港旅遊業甚至整個經濟的復甦是有即時效應的。」
研究中心信息處處級調研員楊穎柔列舉數據證明CEPA運行的作用與效能:在第一季度中,香港簽發的原產地證書商品金額,1月份是4,962萬港元,2月升至6,066萬港元,3月則是1.27億港元。截至5月底,在CEPA範圍內的273種零關稅產品中,共有價值3.3億港元的港澳零關稅貨物進入內地,佔同稅號商品的10%。
原產地證書金額逐月增
李晉鋒指出,目前研究中心與港府中央政策組正聯合對民企自由行課題進行調研。
他承認,實施民企自由行目前仍面臨不少問題。在內地方面主要有:1、為數不少的外地在粵民企人員在辦理赴港通行證、異地簽證的麻煩問題;2、企業開辦與投資所需的資金進出問題;3、民企的內部規範管理和自身素質問題;4、仍欠發達與權威的中介機構服務與自律問題。
民企自由行問題仍不少
香港方面,也有四大憂慮:1、營商成本和融資成本仍然過高;2、在製造業方面,香港的市場優勢特別是接單優勢在不斷弱化;3、對投資的品種和方向,香港向內地的推介仍欠力度;4、香港政府仍沒有制訂出像CEPA那樣的優惠政策,反向吸引內地民企到香港發展業務。
效應顯現需有一個過程
前廣東年鑒社社長劉楚材介紹說,CEPA的簽署對香港帶來的效應從對香港旅遊業的帶動可以看到。香港的優勢就是在服務業,比如說金融中心、物流、管理和專業人士就有突出的優勢。「當然,這有一個過程,現在還是剛剛開始。CEPA的效應不僅有短期的,還有中期、遠期的,很多好戲在後面。」
廣東政協調研組提六大問題:誤當零關稅等同免稅
儘管粵港澳三方已對CEPA的宣傳推介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少企業對CEPA缺乏深入全面的認識。許多港澳企業對CEPA內容和細則缺乏深入了解,有的以為零關稅就是完全不徵稅。
部分港澳企業以為零關稅就是完全不徵稅,不知道仍然需要依法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有的以為只要是屬於273種商品之一,就可以免關稅進口,不知道需要辦理原產地證明;或者認為只需普通的原產地證明就可免稅進口,不知道CEPA項目下的原產地證明是指定機構出具的優惠原產地證明等。
宣傳不足 粵民企一知半解
由於CEPA相關的宣傳推廣中,對有利於港澳的方面講得較多,對其雙向和互利作用講得較少,使部分人對CEPA產生片面認識。廣東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對CEPA的關注不夠,不少企業負責人對CEPA一知半解甚或根本不了解,導致參與熱情不高,更談不上主動利用CEPA尋找商機。而對在粵外國公司和跨國公司的宣傳不力,則忽視了CEPA給這些公司帶來的投資港澳、借道進入內地市場的商機,譬如,迄今還沒有外資為享受CEPA而進行大型投資和併購活動。
內地法規未能全接軌
港澳投資者在辦理證明書時,經常遇到共用資源的問題。在港澳地區,公司常常設立集團公司,讓母公司和子公司負責不同的事務,以分散風險並透過資源共用減低成本。儘管此資源共用方式符合港澳法律,但卻不符合內地相關規定,亦即不能將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共用資源視同其中一間公司申請《港澳服務提供者證明書》所要求的條件。
此外,CEPA項目下服務業審批權大多集中在中央及省級相關部門,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CEPA實施的效率。目前,屬廣東省外經貿廳授權市外經貿局審批的業務僅有管理諮詢、普通房地產項目、倉儲服務及餐飲業等四項;屬省外經貿廳審批的業務也只有會展、建築及相關工程、運輸服務中的粵港直通車等三項,其餘的均需國家商務部其他部門審批,才能辦理登記註冊。
資金境外調動乏指引
CEPA簽署至今已超過一年,目前內地已制定和頒布相關配套政策的,只有對外貿易、建築及建築工程設計、道路運輸、城市規劃、國際貨運代理、電影院、商業、音像製品分銷和廣告九項法規。這給CEPA的實施、操作造成許多不便。港澳居民在內地辦理個體工商戶經營活動中,涉及的經營資金匯入內地、或將利潤匯出境外時的相關外匯管理措施缺乏明確指引,使擬在內地開辦個體工商戶的港澳居民心存疑慮。這些問題不解決,將影響CEPA的實施進度。
審批手續繁複領證難
CEPA實施至今,逾9億元的港澳原產貨品在進入內地市場時得以享受零關稅優惠。零關稅政策效應並不明顯。調研發現,目前實施貨物零關稅政策存在多個問題,影響了零關稅政策的有效推行。其中原因,主要是港澳經濟已發展成典型的服務型經濟體,製造業萎縮(在香港GDP中僅佔5%,在澳門也只有10%),因此,港澳可向內地出口的產品為數不多。
至於貨物零關稅政策存在的問題,首先是港澳方面審批原產地證書的手續嚴格、繁複。CEPA中關於原產地證明申領有一套嚴格的管理程序,需14個工作日,以致部分港澳廠商尤其是小額出口商,因怕麻煩而寧可放棄零關稅優惠。其次是對一些生產急需產品,由於辦理零關稅審批時間較長,部分廠商被迫放棄爭取零關稅待遇。
開放面窄 工序界定不合理
第三是產品開放面不夠寬。譬如港澳食品界就普遍反映,第一批零關稅產品中僅包括「冰淇淋及其他冰製食品」一種食品的範圍不盡合理。幸而第二批零關稅產品目錄已經公布,產品開放面已有所放寬。最後,部分產品原產地規定過嚴,對一些高檔產品不盡適用,尤其對於原材料進口而主要加工製造工序在港澳完成的鐘表等產品,以從價的30%附加值而非以主要加工工序來界定,不盡合理。「港澳服務提供者證明」申請程序繁瑣,還需要由指定律師機構驗證,且手續費不菲,增加了業者的成本和難度。內地投資註冊程序又複雜,審查項目過多,限制條件過嚴。
譬如要求港澳服務提供者擬在內地從事的業務必須與其在港澳從事的業務實質一致,證明資料繁冗,甚至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給投資者造成困惑。
新規定優惠更勝CEPA
部分港澳人士認為,CEPA第一階段開放的服務業門檻雖然有所降低,但限制條件仍多,希望能進一步拓寬港澳資本進入內地的渠道,降低包括銀行、保險、證券等一些專業服務業的行業准入門檻。但從調研情況來看,CEPA的開放程度反而不如之後公布的新政策,致使一些條款未及執行就已「失效」。
如2004年2月12日開始實施的《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允許外國投資者以外商獨資形式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這就使CEPA開放會議服務和展覽服務業的條款失去了實際意義。
入世迫近 港澳投資者觀望
CEPA規定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申請在內地設立批發商業企業,要求企業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然而,2004年6月1日生效的《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規定,外商有50萬元人民幣註冊資金即可成立批發企業,且可從事商品進出口業務;擁30萬元人民幣註冊資金即可註冊成立零售企業。這已遠遠突破了CEPA對港澳資本在分銷服務業的開放程度。
鑒於內地市場對外開放步伐有加速趕超CEPA對港澳開放之勢,加上中國入世承諾的市場開放時間表也日益逼近,一些港澳投資者反而採取了觀望態度。
三地通關效率待提高
CEPA中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有兩個重要內容,包括通關便利化和投資營商環境的優化。但廣東省在這兩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此外,廣東在承接CEPA機遇過程中,供電緊張,勞動力短缺,招工困難,政務環境包括各級政府的觀念、職能、效率等問題,均需要進一步改進。
在通關便利化方面,經過廣東海關的努力,廣東省的通關效率已有很大的提高。但是,隨著CEPA的實施,粵港澳三地之間經貿往來更加密切,通關效率仍未能滿足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目前,粵港、粵澳各主要口岸在基礎設施建設、口岸查驗模式等方面,會出現不能適應CEPA和「自由行」實施後,物流人流不斷增多的通關需求的情況,對口岸造成壓力,與「交通網絡化、口岸現代化、查驗電子化、審批便捷化」目標還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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