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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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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4] 香港法治實質是甚麼?

■劉斯路 資深評論員

 包括領匯事件在內,香港政府已經很多次輸官司,每次輸官司都有人說是法治的勝利,於是,香港市民大眾真的要深思了,要深思甚麼叫法治,法治的目的是甚麼,法治的實質是甚麼?

 領匯上市失敗,誰勝呢?誰敗呢?房委會敗了,香港政府敗了,經紀行敗了,五十一萬投資者也敗了。盧婆婆勝了嗎?沒有,輸贏對這位老太婆其實都是無所謂的事情。「黑手」鄭經翰又贏了嗎?也許他以為贏了,其實他輸得最慘。經此一役,他所有虛假的為民請命的外衣全部被剝掉,只剩下赤裸裸的搞野軀殼和醜陋的靈魂。

 有人說,香港的法治贏了,事件證明香港是法治之區。說這話的人,許多是有知識的人。這話是無奈的「死撐」,還是阿Q式的自我解嘲呢?

不流血的「恐怖襲擊」

 領匯上市,合法合理合情,這是香港市民百分之八十以上人的共識,鄭經翰之流其實從頭到尾就找不到一個有說服力的理由。領匯上市不存在盧婆婆所說的變賣「她的」家產的問題,也不存在鄭經翰之流所說的「為了幾十萬投資者利益犧牲二百萬公屋居民利益的問題。」相反,領匯上市,除了投資者得利,房委會通過集資,可以有更多資金為公屋居民服務。同時,分拆的公屋商場、停事場,可以擺脫官僚管理,增加效益,無論是草根階層,還是中產及其他階層,都是一件好事。這樣的好事佔盡了情理,也是有法理根據的。兩級法院都判了政府勝訴,這也是合法的有力證據。

 然而,幕後黑手依然要「對著幹」、「玩到底」。這已經離開了一般的「為反對而反對」層次,而純粹是搞破壞,是不流血的「恐怖襲擊」。他們的武器是甚麼,是法律程序。他們明知道官司是打不贏的,但是還是要去打,並利用上訴終審庭的時間差,逼得領匯上市夭折。一件符合香港整體利益的事件就這樣被幾個黑手破壞了,他們鑽了法律程序的空子,這能說是香港法治的勝利嗎?這只能說是香港法治的失敗,香港法治的悲哀。香港的法治,不能維護香港的整體利益,使社會付出了沉重成本,這還能說是香港法治的勝利嗎?

法治虛弱的表現

 事後,許多輿論批評政府上市準備不周,沒有做到零風險,應該要先立法才去搞上市。這些事後孔明,其實一錢不值。如果香港做甚麼事情都要先立法,那麼香港玩完了,香港就甚麼事情都做不成了。甚麼事情都要先立法,乍看來講究法治,其實正是法治虛弱的表現,這正表明了香港現行的法律和司法界無力維護社會公義,無力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為甚麼就沒有質疑這一點,終審庭的程序被黑手鑽了空子,難道就沒有值得檢討的地方嗎?

政府立法才做事亦輸官司

 事實上,政府先通過立法才去做事,就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了嗎?就在二、三個星期前,香港上訴庭判反對政府立例減薪的公務員勝訴,政府敗訴。隨後,竟有公務員指政府要他們搬出半山高級公務員宿舍,申請司法覆核。公務員立法減薪,同樣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反映了香港社會的主流聲音,相當多公務員也認同和大眾同甘共苦。但是,上訴庭就是以二對一通過反對立法減薪者勝訴,法官之間的理據也南轅北轍,根本對立,足見香港一些法官對憲制性事務的認識如何。

 回歸七年,令人回憶的案例教訓還有,這或許令人明白,追求法治不是追求法律程序,法治的實質是維護社會公義,維護社會整體利益。不能維護社會公義,不能維護社會整體利益,那怎能說是好的法治? (本欄每周五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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