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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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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5] 鄭經翰交波政府圖卸責

 【本報訊】(記者 鄧愷欣)被領匯投資者追討賠償的立法會議員鄭經翰及陳偉業聲稱自己並非申索對象,陳偉業更指這是「有趣的案件」。

 鄭經翰認為自己並非申索對象,他不覺得自己得罪了50多萬名認購領匯的投資者,稱自己在事件中問心無愧,更指法庭未必會受理這宗申索;他更表示投資者應考慮向政府索償。鄭經翰表示,政府明知需要面對阻止領匯上市的訴訟,仍然兌現投資者的支票,是不負責任的行為,而他會將一切法律事宜交予律師處理。

 另一名面對申索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會詳細研究入稟狀,他認為這是一宗特別而有趣的案件。

 陳偉業質疑,若小額錢債審裁處受理而散戶勝訴,即是對某些公共事務給予意見或採取行動而導致一些個人損失就要面對賠償,那等於改變香港現時的法例原則;他更指出,在八萬五房屋政策推行期間成為負資產的市民都有理據入稟法院,向行政長官董建華及當時的房屋局局長黃星華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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