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9] 租金官司上訴下月定案
【本報訊】(記者 翁育紅)公屋租金官司能否上訴至終院,下月7日揭曉。協助居民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會沿用原來的上訴理據。政府官員則表示,由於上訴其中一理據涉及寬免措施與租金調整之間的關係,政府現時未能實施任何紓緩民困措施。
公屋租金案中,提出司法覆核申請的公屋租戶何賽雲婆婆上個星期入紙終院上訴,要求推翻上訴庭判房委會勝訴的判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官員昨日表示,何婆婆上訴的理據主要有兩個:一、房委會在租金超過住戶入息中位數的一成後仍不調整租金,屬違反房屋條例。二、房委會進行的寬免措施亦屬租金調整的決定,政府寬減租金時需要遵守租金不多於入息中位數一成的規定。官員指,高院上訴庭上個月的裁決已清楚解釋第一個理據。但基於上訴人的第二個理據,政府暫時未能推出任何紓緩民困的寬免措施,以免影響官司判決。
而一直協助居民上訴的何俊仁則表示,房委會去年沙士時已做過一次租金寬免,即使現在沒有寬免措施,從條文上看,以前做的也已違反條例,後果並無分別。另現在的上訴理據已諮詢過資深大律師和大律師的意見,理據合乎邏輯,上星期入稟終院時並沒有新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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