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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 立法會議員 資深大律師
每個香港家庭的廚房必定有一大堆膠袋,日積月累,最後不外乎成為垃圾袋或垃圾袋中的垃圾。膠袋生產成本便宜,使用方便,但其衍生的環境和社會成本卻非常龐大。我們用上幾分鐘或幾小時的膠袋,隨便棄置可能淤塞污水渠,焚化會釋出大量有毒物質,送到堆填區則數十年也難以完全分解。廢棄膠袋已成為環境污染的一大問題。
免費商品會形成濫用
香港市面上早已有環保購物袋出售,兩大連鎖超市也實施了每膠袋一毫的回贈計劃,但市民仍然習慣大量使用膠袋,導致廢膠袋的數量持續上升。現時香港堆填區每天處理的膠袋多達一千公噸,佔固體廢物總重量5.7%。
環保署目前在多個屋苑推行膠袋回收試驗計劃,但截至○四年三月為止,總共只回收了13.6公噸(約240萬個)膠袋。換言之,試驗計劃推行了一年半,所收到的廢膠袋僅為每天堆填量的1.4%,成效非常有限。
一切「免費」的商品都會形成濫用,膠袋也不例外。在超市購物,洗頭水和麵包明明各自密封包裝,但售貨員往往分開處理,以示服務周到。
香港有必要採取更果斷的措施對付膠袋這種「白色污染」,政府構思中的膠袋稅是可行的方向。
愛爾蘭在二○○二年率先立例,向每個膠袋徵收15歐仙的稅款(盛載新鮮食物的小型膠袋可獲豁免);徵稅後,每年膠袋使用量劇降九成,由原來的12億個銳減至6000萬個。很多國家都有意效法這個成功例子。
落實污染者自付原則
目前廢棄膠袋的處理成本由庫房承擔,生產商和使用者毋須付隱藏的社會成本,開徵膠袋稅有助落實污染者自付的原則。使用環保材料的膠袋,成本一般貴五成或以上,政府只須向普通膠袋的生產商及進口商徵收高於這個差價的環保稅,即可創造經濟誘因,促使企業轉用環保膠袋。若仿傚愛爾蘭的做法,規定稅款必須向消費者額外徵收,更可鼓勵消費者自備購物袋。徵收到的稅款應成立基金,用以支援膠袋回收及處理。不少香港人習慣下班後順道逛超市,未必會隨身自備購物袋。而現時超市出售的環保布袋,大多設計單調,容量又小。超級市場大可引入各款美觀而輕便的環保購物袋,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配合膠袋稅的實施,兩項因素一推一拉,可望改變市民的消費習慣(有環保團體在愛爾蘭、澳洲和新西蘭推出這類環保購物袋,大受歡迎,詳情可參考www.greenbag.co.nz)。政府也可以效法澳州,訂立減少膠袋使用量的目標,然後視乎計劃的進度,調整膠袋稅的水平。
此外,台北的超市不會提供膠袋,顧客必須自備,這點香港也可以仿傚。馬英九當選市長之後實施垃圾分類,所有家居垃圾必須放進指定的垃圾袋,否則不會被處理。垃圾袋分為大、中、小三種容量,價格已包括預繳的垃圾處理費,市民為了節省費用,都將有價值的垃圾自行分類,這些都是以政策創造誘因、改變習慣的好例子。
膠袋稅並非一般稅收,而是香港實施環保稅的嶄新嘗試,更可進一步應用在其他範疇,達致減少污染的目標。政府如有決心處理廢棄膠袋的污染問題,應盡快提出具體的方案,諮詢公眾的意見。(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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