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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非吸煙區的日子將過去,港府擬立法擴大禁煙範圍,食肆將會全面禁煙。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政府計劃立法擴大法定禁煙區到所有食肆、酒吧、卡拉OK、大專院校、中小學、幼稚園及安老院等場所,又建議煙草產品不可以與其他商品一齊售賣,亦禁止在贊助活動中使用煙草產品的牌子名稱,以及將煙包封面的健康忠告信息面積擴大一半。當局表示,現時每年用於與吸煙有關的醫療開支達9億元,相信修訂法例後,可減少這方面的開支。
政府消息人士解釋說,自99年,食肆、商場實施禁煙以前,大部分市民及醫護界人士均不斷要求政府全面落實,在所有室內工作間禁煙措施,而立法會在去年的動議辯論中也大比數通過全面禁煙的建議,使到政府更加落實推行全面的禁煙措施,這也是世界潮流。
消息人士指出,根據現行法例,電影院、購物商場、超級市場、銀行和百貨公司,均禁止吸煙。當局是建議把法定禁煙範圍擴大,以涵蓋食肆、酒吧、卡拉OK、學校、安老院等室內地方。不過,當局也豁免私人寓所、員工宿舍、旅館客房/套房等作居住用的地方、公共行人道/行車道、興建中的樓宇、懲教所及機場客運樓的吸煙間、商營浴室和麻雀館。
她解釋說,在諮詢期間收到大部分意見,認為光顧浴室及麻雀館的人士以吸煙者為主,所以,他們才給予豁免。而現時並沒有法例全面管制在工作間及公眾場所吸煙,政府統計處在01年進行的統計調查結果顯示,有超過70萬名於室內處所工作的人士受到二手煙的影響。為改善這個情況,計劃禁止在所有室內工作間和公眾場所實施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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