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1月5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文匯園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妙筆可言:阿Q的圓圈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05]
放大圖片

 傳統公文後的「花押」。

郭 建

 歷史上,從官員到百姓,用畫押或「花押」來作為簽署的符號——例如阿Q,在自己不明就裡的認罪書上畫個圓圈,就糊裡糊塗地表示了同意。

古人花押十分慎重

 從今天人的眼光來看,一個十字這樣簡單的符號,怎麼能夠證明是自己親筆所寫、是自己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可是過去的人卻不這樣看,親筆畫花押被認為是很慎重的、具有法律意義的簽署,成千上萬的交易行為也只是以花押簽署;發生了糾紛,法官審理案件也是只憑花押為準。訴狀、答辯狀、書證之類的訴訟文書也只是以花押為證,像「伏辯」這樣的認罪書也只要畫花押就可以了。

 只有在有關人身的文書,比如離婚時的離婚書、休妻書,以及出賣子女的文書,除了家長親筆畫的花押外,一般還要由當事人用手掌沾上墨汁在文書上按一個掌印,這叫做「手模」(手摹)。

歐洲亦用劃十字

 說起來奇怪的是,地球另一邊的歐洲人也常常用十字代替簽名。十五世紀挺身而出拯救法國的民族女英雄貞德不識字,所有的文書她都只是劃上個十字。雨果在《笑面人》裡描寫18世紀初一個10人組成的兒童人口販子團夥在海上遇到暴風雪,以為是上帝對他們作惡生涯的懲罰,在船沉以前寫了一個悔罪的文書,一個個簽名畫押,其中有個女人不會寫字,也是在自己名字旁劃個十字。

「畫圓圈」對應「大團圓」

 另外清代為了防止罪犯逃跑、頂替,規定犯人被押解出發時,要在文書上捺指印,稱為「榻箕斗」,以便「驗明正身」。正因為如此,民間一般都不願意以捺指印來訂立文書。也有的地方是以畫圓圈來代替指印。

 《阿Q正傳》裡,「長衫人物」原來是要阿Q畫花押的,阿Q說不認字,「長衫人物」才改主意說:「便宜你,畫一個圓圈!」可見原來還是應該畫個十字花押的,畫一個代替指印的圓圈是作為「便宜」方法的。

 不過一般而言,畫一個十字和畫一個圓圈相比,似乎並不會更困難到哪裡去。而且在清末民初時期,在司法界已經很流行在供詞、認罪書之類的法律文書上打指印,如果連花押也不會的話,完全可以直接打指印。所以仔細揣摩一下作者的意思,這應該是魯迅先生特意設置的情節,以便來和本章的題目「大團圓」相對應。

 實際上民國時代的法律仍然承認民間花押的效力。1929年公佈的民法典總則編第三條規定:「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只要在文件上有另外二人簽名證明,就具有和簽名同等效力。 (下.完)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文匯園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