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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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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為何此時不能來香港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06]

■何亮亮 鳳凰衛視言論部副總監

 大陸十三億人民的民意是大民意,北京不可能迎合香港和台灣一部分人的小民意而違反中國的大民意。馬英九如果不能體認和理解這種大民意,以攻訐大陸來為自己爭取台灣的民意,只滿足於「小國之君」的前景,則今後的政治命運不見得比陳水扁更佳。

究竟是誰「愚不可及」

 台北市長馬英九應香港兩家大學和一個組織的邀請,準備本月中旬來香港演講。本周二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處通知邀請單位,目前無法為馬英九發出簽證,希望邀請單位將有關活動推遲到四月舉行。此事近日在香港和台灣的媒體廣為報道,也引發了一些批評,例如香港有兩家報紙星期三的社論不約而同地批評此舉「愚不可及」。

 據報道,當前沒有為馬英九發出簽證,和馬英九不久前批評北京「沒有必要立反分裂法」有關。一些評論認為,這是違反一國兩制的,也不利於爭取台灣民心云云。這種說法沒有看到兩岸情勢的大趨勢和大背景,沒有看到馬英九此次未能來港只是一件小事。

反分裂法維護國家核心利益

 《反分裂國家法》已經進入立法程序,其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改之後,將提交三月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投票表決,可以肯定將會獲得通過,成為一部正式的全國性法律。這部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將是中國維護國家統一、防止分裂事業的里程碑,改變了過去中國大陸面對近十幾年來「台獨」勢力咄咄逼人的被動局面,改變了過去中國主要依靠領導人談話、政策宣示和軍事演習來阻遏「台獨」的做法,而是將之置於法治的軌道。對外可以昭示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有權依法防止分裂和制裁分裂國土者;對內可以將反「台獨」與依法治國結合,對中國的民心軍心都有安定的作用。中國領導人已經昭告天下,台灣問題涉及中國的國家核心利益。《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正是為了依法維護這一核心利益。在制定這一法律的過程中,凡是可能影響和帶來負面影響的事,都會遭到北京的反對和抵制,這是一國的問題,不是香港和台北之間的文化和市政建設交流的問題,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馬英九此次無法來港,就會有不同的理解。

若來港對馬英九政治命運無好處

 馬英九畢竟不是文化人而是政界要人。他在台灣批評大陸立法反分裂,固然有其政治的考慮(包括在零八年代表泛藍陣營與泛綠爭奪下一屆「總統」的競選前的考慮),卻恰恰說明了當前台海局勢的嚴峻,那就是「台獨」主張和維持現狀的人在台灣是主流民意,即使是馬英九這樣不贊成「台獨」的泛藍高層人士也必須迎合台灣普遍敵視大陸的民意。如果馬英九在目前來到香港,媒體最關心的不是他對港台文化交流、對香港市政建設的看法,而是他對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的意見。馬英九不可能擁護這個法律,如果繼續在香港批評,一方面並不能阻擋這部法律的通過和實施,另一方面卻完全可能被「台獨」勢力所利用,形成在香港的反《反分裂國家法》的噪音,這其實對馬英九的政治命運並沒有好處——如果他真有國家民族的觀念而不是與「台獨」同流合污的話。

馬英九以後仍有機會來港

 馬英九現在不來港,當然不是他以後也不能來港,他應該可以在四月或以後的日子來港,他應該也有機會去上海推動台北和上海的交流,如果他有中華民族的觀念和政治家的眼光,今後也有機會為推動兩岸關係有所作為。至於此次馬英九未能來港,會不會增加香港和台灣對大陸反感的民意?一定程度上會的。但是這部分民意不能理解當前台海局勢的嚴重性,不能理解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的意義,不能理解「一國兩制」,卻又是這一部分民意的悲哀。更何況,大陸十三億人民的民意是大民意,北京不可能迎合香港和台灣一部分人的小民意而違反中國的大民意。馬英九如果不能體認和理解這種大民意,以攻訐大陸來為自己爭取台灣的民意,只滿足於「小國之君」的前景,則今後的政治命運不見得比陳水扁更佳。

 在《反分裂國家法》這個問題上,究竟是誰「愚不可及」,將來的歷史一定會有明確的結論。 (本欄每周四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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