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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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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主盤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08]

文:新尼

 當業主在樓宇按揭期間無力還款,銀行會要求業主將單位以個人名義進行拍賣。如果單位未能成功售出,業主仍無力還款,銀行便會循法律途徑向法庭申請破產令,收回物業後,將物業於市場上拍賣、出售或出租。這些按揭期間斷供的物業便是我們俗稱的「銀主盤」。

 在97金融風暴肆虐時,「銀主盤」特別多,近年樓市回順後,銀主貨才有所減少。雖然「銀主盤」有時價可能會較市價低,但因銀主貨涉及不少錢債問題,故買家在購買時要加倍小心。首先買家應確保樓契清晰,例如留意有否僭建物或其他產權負債等,買家宜先委託律師查契。

 同時,應查清上手業主是否已繳清電費、水費、管理費及差餉地租等雜費。其次購買物業前也應先找銀行估價,令買入價更合理。如有可能,最好親身到現場視察環境,細心檢查單位有否僭建物或受破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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