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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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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林煥光辭職看傳媒殺傷力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10]

■黃 遠 自由撰稿人

 現今香港傳媒花了很多資源去炮製窺探名人私隱的新聞,如果名人的私生活涉及公眾利益,這是傳媒的其中一項重要社會功能,但如果是為了震撼性的獨家新聞價值,以滿足人性當中的偷窺慾,則愛揭私隱的傳媒一次接一次的成功,也可能意味著社會一次又一次的損失。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林煥光於一月六日深夜時份,突然宣佈辭職。在董建華推行高官問責制以後,先後有梁錦松、葉劉淑儀、楊永強等政府高層辭職,但林煥光辭職的特別之處,在於辭職理由完全與其公職無關,而僅僅是由於其私生活受到了傳媒的粗暴干擾所致。某雜誌的狗仔隊,成功追蹤林煥光,獲得了其婚外情的「黑材料」,拍攝到林煥光和某女大律師出入於日本酒店,然後再拿這些材料,向林太查證,而揭發了林煥光背著妻子,與情人同遊日本。

狗仔隊與人性中的偷窺慾

 某臨近回歸前創刊的報紙創刊以後,開創了狗仔隊的先河,開始以明查暗訪的方式,偷拍名人私生活的照片。當然,這些照片都是用以窺探私隱及揭瘡疤,甚至有記者不惜潛進私人地方,或是拿走名人丟掉的廢物袋,翻開逐件廢物研究,以便找到大造文章的焦點,以滿足人性當中的偷窺慾。這一趟,某雜誌找到的受害人,就是一直以來並沒有甚麼娛樂新聞價值的林煥光,也正因如此,這才構成了震撼性的獨家新聞價值,當其他傳媒狗仔隊忽略了這個人時,該雜誌便殺出了血路上位,林煥光因這件事而宣佈辭職,這事廣泛見於各大報章,電子傳媒及網上新聞亦有廣泛報道,於是,也間接為該雜誌強烈宣傳和造勢。結果是雜誌贏了,林煥光輸了,行政長官辦公室亦輸了,社會也輸了。

 現今香港的傳媒,確實花了很多資源去炮製窺探名人私隱的新聞,如果名人的私生活涉及濫用職權,或是以公濟私、以權謀私,或是觸犯法例,或是言行不一,或是對人嚴待己寬,傳媒或有揭露的責任,這是其中一項傳媒的重要社會功能,然而,看林煥光的例子,卻絕對不是這一回事。

傳媒花資源窺探名人私隱

 林煥光是香港政府行政系統內的資深技術官員,三十年事業生涯都是在政府內渡過,近年當上了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雖未見有明顯的大功,但也從未聞有何失職過錯,默默耕耘,稱職盡力,如果他是因過失而離,我們便毋需多言,問題是,他是由於感情生活被曝光而承受壓力,因此選擇離職。若不主動辭職,不難想像,他的感情生活將會給他帶來如何的尷尬,走娛樂路線的傳媒,他們的記者可不會輕輕放過,每每會趁多方面的機會繼續追訪,逼使當事人緊張,最好是憤怒,然後在失理性下,做出一些醜態,並且給攝入菲林內,於是有照片可用,有材料可寫,而在這樣的環境下,當事人到底能如何以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的尊嚴面對公眾?所以,林煥光的選擇,是無可奈何的正確決定。

傳媒成功 社會損失

 以近年流行的傳媒道德和傳媒邏輯看,始作俑者並不會因林煥光所受的傷害,有絲毫歉咎之情,他們認為:「吃得鹹魚抵得渴」,既成了公眾人物,就得犧牲私生活,就得面對自己生活的任何一方面,都會暴露於公眾的眼前,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公職的失職瀆職尚且要被揭發,就是婚外情、與情人接吻、進出酒店,甚至掏鼻孔、說粗言穢語、打噴嚏、或吃甚麼喝甚麼,以及使用甚麼衛生巾或安全套,全都有可能成為話題,成為人人皆知的新聞。

 當工商界、政界,甚至是各行各業的棟樑,因為自己並無違法及無損職業操守的私生活,導致離開自己的專長領域,這可不單單是他一個人的損失,而是整體社會的損失,而愛揭私隱的傳媒一次接一次的成功,也可能意味著社會一次又一次的損失,而我們亦應體會到阮玲玉自殺前的心情:「人言可畏」。(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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