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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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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與美中聯手反獨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14]

■潘錫堂 台灣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教授 海峽兩岸學術文化交流協會副理事長

 大陸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甫結束華府行,先後會晤了將出任白宮國家安全顧問的哈德利(現為副顧問)及副國務卿阿米塔吉,由於其此行主要係就審議中的《反分裂國家法》與美方溝通,尋求美方的認同與支持,業已引起台灣的高度關注。台灣「外交部」與「陸委會」除表示會密切注意情勢發展,也會向美方表達反對與抗議北京立法片面改變台海現狀,然而盡速調整政策並研擬因應之道,恐怕更為重要。

 由於北京對台灣當局的漸行漸遠已失去耐心與信心,尤其是台灣「立委」選舉期間,陳水扁提出新憲時程、台灣正名、更改「國徽」等,等同是「台獨」時間表,北京擔心任由情勢演變下去,相當危險,乃提出《反分裂國家法》,確立台海互動框架,明確劃出「紅線」,警告台灣當局切勿誤判情勢跨越「紅線」。北京在具體做法上,同時從國際和兩岸啟動圍堵「台獨」勢力,例如:在國際圍堵上,從倡議美中共同反獨機制、到建構國際反獨大聯盟之成形,在兩岸圍堵上,北京已把《反分裂國家法》列入立法日程,對台工作已由政治鬥爭轉向法理鬥爭階段。

 儘管陳雲林此趟華府行,無論會晤哈德利或阿米塔吉,均未把《反分裂國家法》草案讓美方過目,也表明該法不會明訂解決台灣問題的時間表,亦將模糊處理「紅線」問題,而美方僅表達「關切」之意,重申兩岸均勿片面改變現狀,期盼兩岸盡速復談,顯見扁當局不滿《反分裂國家法》立法而訴諸國際「將片面改變台海穩定和平的現狀」的訴求,並未獲得美方的認同與聲援。最多僅是北京《反分裂國家法》立法,在美國的建議下,應不致訂定得太嚴苛僵化。

 至於扁當局如何審時度勢、有效因應,更為關鍵,包括:(一)速修補美台互信,改善美台關係:強化對美溝通,不再操作「先損害、再彌補」美台關係,不做讓美方意外之事,盡速透過朝野協商達成共識,合理通過軍購條例與軍購預算;(二)盡速促成兩岸復談,改善兩岸關係;惟有正面回應「九二共識」,兩岸才有復談的機會,透過三通直航及其他攸關民生經濟議題的協商,消弭分歧、增進共識,進而打開僵局、共創雙贏。(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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