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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周紹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昨日表示,內地和香港近年在金融方面的交流日趨頻繁。在過去約10年間,有超過300間內地企業來港上市,集資超過9000億元;去年在香港新上市的70間公司中,內地企業佔44間之多,而內地企業股份的成交額,亦佔香港交易所總成交額的一半。
馬時亨續指出,香港在短短10年間,發展成為全球主要的金融中心之一,除了因為各位耳熟能詳的「香港優勢」,例如有效和具透明度的市場、簡單稅制、無外匯管制和符合國際標準的監管制度外,香港健全的法律制度、獨立的司法機關和法治精神,更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
馬時亨表示,隨著內地經濟迅速發展,其他跨境金融活動包括銀行及保險服務等,亦將大幅增加。有見及此,無論是在特區政府和監管機構,抑或是企業以至個人的層面上,加強兩地在法律制度方面的了解和交流是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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