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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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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合作」與「官商勾結」須分開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26]

 鑒於不斷有人指數碼港是「官商勾結」的典型例子,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於今、明兩天,在多份中英文報章上發表署名文章,澄清批出數碼港的真相。政府採取「陽光政策」,公開數碼港項目的審批過程,向社會交代整個程序,有助消除公眾的疑慮。不過,由於數碼港及其「官商勾結」的爭論問題已經滲入許多政治化、情緒化的成份,要想平息爭拗,除了公開資料、增加透明度之外,還有賴於社會的整體氣氛向理性務實的趨勢轉變。

 從曾俊華的解畫文章可以看到,數碼港實際上是一項「官商合作」的項目。由於合作涉及到官與商之間的利益分配,如果外界認為發展商得利過多,就有可能被人指責為「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儘管政府從數碼港項目估計可得42億元,遠較地產商建議分拆拍賣有關土地的30億元收益為多,但仍然被人批評為「官商勾結」。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由於「官商合作」與「官商勾結」的看法往往是一線之隔,容易被人混淆。

 事實上,「官商合作」是所有商業社會都採用的一種發展模式。既然是商業合作,就一定要互惠互利。沒有利益,商界不可能參與投資。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將「官商合作」與「官商勾結」區分開來。如果社會充滿猜疑,將正常的「官商合作」看成是利益輸送或勾結,令政府和商界都承受巨大壓力,以致連對社會整體利益有好處的合作也不敢進行,這對香港並非是一件好事。

 政府向電盈批出數碼港發展權的方式,一直是外界批評的焦點。值得留意的是,當時地產界曾向政府建議,把住宅部分分拆發展,用賣地收益為政府提供數碼港的建築費用。但正是當時的立法會根據公眾利益否決了這項建議。然而,當初否決分拆的議員現在卻指責政府不分拆是「官商勾結」,這顯然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所為。

 由於數碼港與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發展模式及爭議點有相似之處,因此,政府就數碼港問題所作解釋的社會效果如何,能否為公眾接納,對於政府如何就西九龍項目的發展模式作出最終決定,會有很大的影響。這也是值得留意的觀察點。

 官商勾結直接侵蝕社會的利益,市民有這方面的擔心是可以理解的。政府理應高度重視,加強透明度,消除社會的疑慮。但是,如果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捕風捉影,隨意指責「官商勾結」,甚至將正常的「官商合作」也說成是「利益輸送」,以此來製造反政府的議題,必然會毒化社會的氣氛,影響營商環境。如果社會不斷滋生蔓延厭商反商的情緒,令商界投資畏首畏尾,最終受害的將是整個香港。(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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