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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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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需藥物自費合情合理


http://www.wenweipo.com   [2005-01-26]

 醫管局將於2月公布中央藥物名冊,訂出4類非治病必需的藥物市民須自費購買。我們認為,由於香港實行低稅制且稅基狹窄,不可能長期承受包括全民免費醫療在內的高福利,而醫療融資問題出現的爭議短期難以解決,因此在醫管局面臨龐大財赤情況下,市民自行購買部分非必需藥物合情合理,不失為一項可行的節流措施。

 公立醫院上年度的藥物開支高達19億元,佔醫管局總開支6.7%,其中屬於非治病必需的一些昂貴藥物,竟也實行免費,顯示已經緊絀的醫療資源運用不當的情況,已不可繼續下去。若政府繼續維持藥費全免,一方面無法令資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對有急需的病人不公平;另一方面,不分輕症重病,全由政府「埋單找數」,將加速醫管局財政「爆煲」危機。西方部分發達國家醫療制度,採用看病免費,藥物自購的辦法。對比之下,醫管局繼續免費提供病人基本必需的藥物,只將佔15%的昂貴藥物列為病者自費,說明本港的醫療福利仍比西方發達國家勝出一籌。

 但是,實施市民自購昂貴藥物時,亦不應一刀切,有必要彈性處理問題,以照顧貧困病者。對於因急病與病危必須使用自行購買藥物治療,但經濟能力無法支付的病人,當局可考慮提供免費或半費方法,以確保病人得到及時治療和搶救,這是公共醫療救困扶危的應有之義。

 目前,公營醫護服務獲政府補貼水平接近96%,即使市民自行購買少部分藥物,補貼水平仍然很高。在未來兩、三年無望透過融資改善醫管局財政的情況下,按照「能者自付」原則逐步調整公營收費架構,可合理運用有限資源,令整體服務不致受到削弱,符合市民整體利益。(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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