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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廣州市白雲區發生疑飲用散裝白酒後中毒,造成14人死亡,39人受傷的毒酒事件。 (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信息時報》25日消息:造成14人死亡、39人受傷,轟動全國的「5.11」廣州毒酒案又有新進展,昨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包括62名死傷者家屬提出高達近400萬元的經濟損失。法庭上,15名被告人均表示願意賠償,但無力承擔。
有毒白酒致14死39傷
據了解,廣州假酒案發生在2004年5月11日,從廣州市白雲區鐘落潭一市民懷疑飲用散裝白酒中毒死亡開始,短短10天內,共有14人因飲用假酒死亡、39人受傷。5月19日,廣州警方經過連續奮戰抓獲了19名犯罪嫌疑人,並扣押了大量含有劇毒甲醇的散裝白酒和工業酒精,成功偵破此特大假酒案。
去年12月7日,程才明、程世豪、易新靈和易祖啟等15個被告人和涉案的廣州市巨禾化工有限公司、廣州市晉業化工物資有限公司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上述被告人被指控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及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庭審中,因兩被告單位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法庭裁定對兩單位終止審理。而其餘被告人均推脫責任,有的甚至辯稱「自己喝了毒酒都沒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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