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陳裘大獲准保釋後,由媳婦徐濠縈陪同離開法庭。
【本報訊】歌手陳奕迅之父、前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上訴一案,上訴庭昨天接納上訴人陳裘大的申請,鑑於他提出的上訴理據有可能獲得勝訴,批准他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共200萬元保釋外出,可趕及與家人和從未見面的孫女兒過年。
陳裘大聞得獲准保釋後,在犯人欄內露出喜悅的神色,在離開法庭時表示,「好開心!見到個孫女仲開心!」陳裘大是由兒媳徐濠縈以擔保人身份陪同離開。阿徐表示,這次能夠把「老爺」接出來共度新春,實在好開心,不過他們亦不會特別慶祝。
兒媳徐濠縈陪同離庭
事緣陳裘大就收受利益罪名上訴期間,提出在原審時控方未有披露參與調查及出庭作供的廉署總調查主任楊恩德,曾因醉酒駕駛及不少心駕駛罪名被定罪罰款,事後被廉署下令譴責;以及曾因未有就提供資料問題監管下屬,並被口頭警告,認為控方可能涉及惡意隱瞞,但其律師現需時研究這個新論點,故案件現須押後重新排期進行上訴。
上訴人代表資深大律師白孝華申請保釋時表示,由於現時不知何時進行上訴,現年59歲的陳裘大已服刑13個月,而且腎臟有毛病,一直獄中接受治療。再者,如控方被裁定隱瞞上述問題的話,法庭有可能撤銷定罪,令陳獲釋,或下令重審,故陳亦可獲保釋外出。
廉署總主任曾涉醉駕
由於楊恩德所涉的定罪及內部紀律處分,反映他在工作上未能達至同袍應有的水平,而被書面警告可能被撤職,但辯方未能就此盤問他,以攻擊其可信性,故對辯方不公。上訴方現打算挑戰,陳突然由保持緘默,改為承認罪行的第3次會面錄影帶證供,而陪同陳會面的律師亦嗅到楊恩德當時身上有酒氣,而且態度非常激進,而楊在該次會面後數星期內便因醉酒駕駛被捕,其醉駕的定罪對其證供的可信性實有關連。
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薛偉成則回應,事件於去年12月下旬,聆訊接近尾聲時,辯方律師林炳昌在街上巧遇一名廉署人員時,獲告知楊恩德有交通案底。不過,林炳昌告知辯方大律師夏偉志後,夏表示向主控管麥禮忠查詢,並獲告知楊於01年涉及交通定罪,但麥禮忠則表示,他不知道有關定罪,但認為事態與案件並非無關痛癢,如他知悉的話,會通知對方。因此,薛偉成認為,各人對事件各有解釋,根本難以確定控方惡意隱瞞,而被隱瞞的交通案底與誠信無關,即使辯方可就此向楊恩德作出盤問,亦不能動搖其可信性。
|